中国稀土遭遇“围剿”
日前,韩国浦项财团用5976万元人民币收购了永信稀土贸易有限公司总计60%的股权。外界纷纷猜测浦项制铁是想通过在中国设厂或者收购,将简单加工的稀土产品的“变相出口”,也使人们更加关注中国稀土这一战略资源的安全问题。
中国稀土限制出口配额的政策能阻断外资直接批量采购的供应链,但难挡外资与本土企业合资的热情。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越来越多的外资加大了在稀土矿产资源丰富的地区投资设厂的力度,这些外资企业变相驾驭中国稀土供应链,轻而易举地获得当地的稀土资源,简单加工后便运到国外进行深加工或储备。
更为严重的是,目前稀土应用关键技术专利绝大多数掌握在美国、日本和欧洲国家手中,这也导致了我国稀土本土企业在诸多领域受制于人。
“中国政府以资源换取稀土终端应用的技术和产业发展,正面临着外资企业以技术诱拐资源的考验。”包头市稀土应有技术研究所所长韩福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难以抑制的投资热情
韩福军指出,稀土作为重要的战略资源,而法国和日本却是没有稀土资源的,为了获取原材料,法国和日本的企业也开始在中国投资设厂。
以日本昭和电工为例,2002年10月24日,日本昭和电工株式公社、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本东海贸易株式会社、中国冶金进出口总公司共同投资建成组建包头昭和稀土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比例分别为60%、30%、5%、5%)。2006年,日本昭和电工、日本东海贸易又与赣州虔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赣州红金稀土有限公司在江西省赣州经济开发区共同建设了一家名为“赣州昭和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合资公司。
除了日本控股的昭和稀土,还有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包头科日稀土材料有限公司、包头三德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包头罗地亚稀土有限公司等均有外资的身影。
“在中国,合资的小公司多达几十家,遍布中国的包头、赣州等地,隐蔽地从事稀土相关的业务,由于这些企业都是独立的法人,因此政府也无法监管,而实际上内部操盘的都是外资企业。”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
上述人士表示,除了配合外资“掩人耳目”,这些独立的小稀土企业还有一个使命,就是为外资寻找更多的稀土资源,适时吃进,以及争取出口配额,这也导致了许多稀土资源被外资所控制。
稀土遭遇“变相”出口
有业内人士指出,随着国家政策的限制,外资在中国的稀土产业供应链也越来越隐秘,从早期的直接采购——商贸运输——回国贮存加工的供应链条,变为近年的投资产地——合资生产——出口流通的供应链条,技巧地绕过了法律限制与政府审批的“雷区”。
以钕铁硼为例,北京某稀土贸易公司总经理王明(化名)对记者表示,一般的钕铁硼的工艺程序分为冶炼-制粉-成型-烧结,像日资控股的一家著名合资公司,他们出口的产品为合金锭,“这只是第一道工序,属于初级产品,而在海关检验时,却和钕铁硼产品的含量是一样的,被外资钻了空子。”
王明说,“外资拿到这些初级产品,回国提纯后生产出的附加价值又提高了十几倍。”
“国家对外资进入稀土行业应该引起关注,提高稀土行业准入门槛。”金蒙稀土有限公司董事长孙喜平对记者表示,虽然国家已经明确规定了出口配额制度,但外资暗箱操作的空间依然很大。
物流中心成倒卖“中介”
据记者调查了解,目前包头实行由包钢产供销一体化的措施,由包钢统一对稀土行业实行矿山、采矿和生产统一管理,但却不能在一定程度上阻止外资获取更多的原材料。在网上搜索一下“稀土”,马上就会出现一堆贩卖稀土的公司,也有商家通过电子商务网站做起了“稀土批发”生意。
记者在包头张家营子物流中心了解到,这里大大小小的物流信息中心均是从事稀土资源倒卖的“中介”,从物流中心老板、司机那里随处可以打听到有关稀土原料的货源。
“我们这里提供的都是尾料,运输出来之后,可以直接通过设备再提炼出来。”某张家营子物流中心张姓老板表示。包头罗地亚稀土有限公司何经理也表示,目前企业生产所需要的原材料除了向包钢购买,还有相当一部分是从市场上购买碳酸稀土等材料进行加工。
专利尴尬遭遇外资“围剿”
北京安泰科信息开发有限公司分析师陈家作则对记者表示,政府是希望外资通过设厂投资的方式提高本土产业生产能力,外资这种变相的操作手法,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也并不是完全不知,只是里面涉及到了地方政府的招商业绩以及各种利益关系导致了监管失力。
孙喜平认为,在当前领域,中国的稀土产业迫切需要制定稀土行业准入门槛,严格控制外资企业进入稀土开发领域。
记者注意到,与本土的稀土企业想法不同,在稀土应用的产业外资们看来,全球稀土产业链条中的主导和控制力量是在应用环节,而不是资源环节。 包头市新源稀土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冀代雨指出,目前中国稀土产业链总体仍处于上中游位置,真正处于金字塔尖的深加工和应用产品技术,中国始终难以掌握。
据王明透露,由于中国专利制度比国外晚,因此,中国作为世界钕铁硼永磁材料的主导生产者并不受这些专利限制。中国企业可以生产、销售和使用钕铁硼永磁材料,但却不能出口产品到外资专利覆盖区,否则将构成侵权。
相关资料显示,中国的钕铁硼产量与日本相近,但是产值却不足日本的三分之一。据了解,除了稀土永磁,其他如稀土储氢材料、稀土荧光材料及稀土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材料等稀土功能材料及器件方面的核心专利权,也大都掌握在欧美和日本等国。
“专利壁垒成为阻碍中国钕铁硼磁体占领国际市场的最大障碍。”王明指出,日本等外资企业以稀土技术手段来抢占世界市场的意图也越来越明显。据王明透露,为摆脱困境,国内的企业只能向外资购买专利生产和销售许可证。“购买专利,意味着企业要花费更多的成本。”
冀代雨对此表示,当前市场经济下的稀土产业问题已不再是简单的是否拥有资源,更重要的是如何运用资本、技术、管理来驾驭资源。
国际上的“稀土争夺战”
美国:美国里根政府制定的《国家物资和矿物方案》规定:“必须执行物资和矿物政策计划,以确保一旦爆发战争和国家处于紧急状态时,美国有能力派出和支持战斗部队,也不会因为缺乏关键原料而受影响。”1982年,美国“战略矿物原料特别工作组”以总统的名义,向国会提交一份长达33页的报告指出,必须采取行动,加强储备,还要着力开拓全球资源。特别应当指出的是,美国的稀土储量居全球第二位,但美国从1999年就已逐步停止开采本国的稀土资源。
日本:从1983年起日本开始建立稀有金属储备制度和基地,储备制度同样采取官民合作。日本稀有金属几乎全部依赖海外进口,并且供给渠道存在较大风险。国家储备量的目标是42天的国内基本消费量,占储备总量的70%;民间储备量的目标是18天的国内基本消费量,占储备总量的30%。
韩国:2008年7月,韩国知识经济部决定增加稀有金属储备,将采取官方和民间企业合作的方式,不断提高稀有金属储备规模,到2012年将稀有金属储备种类由2008年的12种,增加到22种,规模由2008年的满足国内19日使用量,增加到满足国内60日使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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