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地产稀土梦碎 控股股东续地产前缘
【中钨在线新闻网-稀土新闻】
屡屡被“稀土概念”纠缠,中江地产一则控股股东股份转让的公告终于让“稀土梦”彻底破灭。4月23日中江控股和江西中医学院将合计持有的中江地产控股股东中江集团51%国有股挂牌转让,并明确要求接盘方须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这意味着,此前市场曾经炒作的中江地产“稀土概念”彻底告吹。
中江地产24日公告,江西国资委全资子公司中江控股拟将持有的中江集团48.815%国有股权与江西中医学院持有的中江集团2.186%国有股权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价格合计9.16亿元。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转移。
尽管此前曾多次与“稀土借壳”扯上关系,但此次中江集团51%股权的接盘方已经明确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并要求有效存续10年以上、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总资产不低于20亿元,同时对房地产开发经验作出要求。之所以在转让时明确要求接盘方的资产和资质,与目前中江地产“紫金城”商业板块招商困难的现状不无关系。
据了解,自2006年起,中江地产开始销售“紫金城”商铺,购买该商铺的业主与中江集团另一管理方江西时商旅游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均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约定委托时商公司统一经营管理该物业。不过,受各种因素的影响,“紫金城”商业板块一直没能顺利招商,导致至今仍未开业运营。为摆脱经营困境,时商公司于2012年底开始与商铺业主协商退铺事宜。退铺所需承担的资金压力,无疑促使此次股权转让。
正是如此,此次转让特别要求,意向受让人必须有足够的能力和实力,确保在江中集团全部回收对外销售的商铺后,以不高于江中集团回收的商铺成本价,全部收购该商铺,并与江中集团共同解决“紫金城”商业地产项目多年的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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