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成立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
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23日在北京成立,未来将主要研究制定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
据了解,该中心由国家能源局依托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设立,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表示,成立中心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适应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需求,借此协助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进行可再生能源政策研究及组织实施,为统筹协调行业管理提供业务支撑。
该中心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制定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组织实施国家示范项目,协调制定行业标准规划,开展行业数据统计检测评估,承担国际合作项目管理任务。
“为了切实解决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中面临的问题,除了加强科技创新、促进技术进步,还必须转变思路,加快建立适应可再生能源特点的政策体系和管理措施。”刘琦说,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要紧密围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工作,引领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方向,加强可再生能源战略和政策研究,积极研究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在配额制实施、发电并网消纳、分布式能源发展等关键领域提出可行方案。
同时将在借鉴国际发展经验和管理措施基础上,充分发挥全国可再生能源有关单位的优势和作用,建立符合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要求的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综合利用政策和市场手段,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集中力量解决我国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所面临的重大问题,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值得注意的是,该中心将极具国际特色,是“中国-丹麦可再生能源发展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此项目从2009年开始启动,在充分借鉴丹麦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机构能力建设经验基础上,对组建国家中心进行了大量研究和论证。
刘琦表示,该中心未来也将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工作,将人才引进、使用、培养有机结合起来,为中国培养造就一支具有国际视野,掌握先进技术的可再生能源国家队,并不断拓展国际合作的广度和深度。
免责声明:上文仅代表作者或发布者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并无义务对其原创性及内容加以证实。对本文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或图片)的真实性、完整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参考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本站制作、转载、同意会员发布上述内容仅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但不表明本站认可、同意或赞同其观点。上述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决策之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对上述内容有任何异议,请联系相关作者或与本站站长联系,本站将尽可能协助处理有关事宜。谢谢访问与合作! 中钨在线采集制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