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籍政协委员骆沙鸣的“稀土情”
2月下旬,位于闽南的泉州春色宜人,正是樱花染红开放的时节。身居泉州的台籍全国政协十一届委员骆沙鸣却没有时间观赏樱花的美丽,而是在办公室伏案写作,再次为他所牵挂的稀土问题鼓与呼。
“您去年关于提高稀土税税率和取消稀土产品出口退税政策的建议,已经被国家采纳并落实为相关政策,您是不是还有新的想法和建议?”记者问道。
“是这样。我对财政部的答复是很满意的。去年调整稀土产品税收政策后,稀土价格出现较大幅度调整,明显起到了杠杆作用,有效抑制了稀土资源的滥开滥采。”本是医生的骆沙鸣,一聊起稀土话题,兴致依然很高。
骆沙鸣介绍,两年前一个偶然的机会让他关心起了稀土问题。对他来说,有利条件是,作为泉州市科协主席,不用交“学费”就可以向包括一些院士在内的专业人士了解相关情况。
“在黑钨、铁矿石问题上,我们已经吃尽了苦头。在稀土问题上不能再犯错误了。”他深有感触地表示。
经过认真调研,在去年全国两会上,他提出了《关于促进我国稀土工业可持续科学发展的提案》。他在提案中写道,2009年,中国生产的稀土氧化物(初级产品)占全球产量97%,但中国却没有定价权和充分话语权。从1990年到2005年中国稀土出口量增长了10倍,价格却下跌了60%。
让他欣慰的是,会议结束后不久就看到了调整稀土资源税税率的有关文件。他在提案中有两条关于税收政策的建议被采纳,稀土资源税税率很快得到了大幅提高,稀土出口退税也被取消。财税【2011】22号文规定,自2011年4月起,统一调整稀土矿原矿资源税税率,调整后的税率标准为:轻稀土为60元/吨,中重稀土为30元/吨,较之以前的0.4元—2元/吨有大幅度的提高。
2011年9月,他收到财政部寄来的正式答复:您提出的大幅提高资源税税率的建议,已经得到落实。今后,我们将根据稀土产业发展情况和国家稀土产业政策,继续研究完善稀土等资源产品的有关税收政策。
具体办理提案工作的财政部税政司相关负责人还表示,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我国已对包括稀土产品在内的高污染、高能耗和资源性产品相继取消了出口退税政策。“不过,稀土政策还应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说到这里,骆沙鸣温和的语气有些凝重。他说,“国际市场仍有80%—90%的稀土由中国生产,而美国和法国等却主动封闭其稀土矿山。”这也是他今年准备继续就稀土问题进行呼吁的原因。
骆沙鸣表示,今年他提了8点,主要是希望建立完备的国家稀土资源储备制度,对部分已探明的稀土资源不进行开采,以备后需;在国家层面上建立严格的管制制度,把稀土勘探、开采、销售权统一收归中央,实行定额、定点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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