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陆军现役装备质量问题首次明确三级处置模式
记者今天从总装陆装科订部组织召开的宣贯会上获悉,随着《现役陆军武器装备技术质量问题处置暂行办法》颁布实施,我陆军现役装备技术质量问题信息反馈和处置机制正式建立,有力促进了陆军武器装备综合保障能力实现大幅提升。
总装陆装科订部牵头组织制定的《办法》,首次明确规定相关部门处置现役装备技术质量问题的职责和分工,在部队、军代表机构、承制单位及总部机关之间建立起齐抓共管、按级处置装备技术质量问题的新机制。
依照《办法》,对现役装备技术质量问题实施三级处置模式,即一般质量问题、严重质量问题、重大质量问题。“发现问题后,使用部队要填写技术质量问题信息单,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信息,严重技术质量问题48小时以内上报,重大技术质量问题24小时以内上报。”总装陆装科订部有关领导向记者介绍,“对各级处置技术质量问题明确了时限,一般技术质量问题处置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严重和重大技术质量问题处置时间不超过30个工作日。”
记者了解到,实施《办法》后,新装备交付部队时,必须配备售后技术服务联系卡,同时军代表要定期对装备交付后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建立技术质量问题处置工作档案。对部队现役装备的技术质量问题,也首次明确了月报、季报和半年报等时限要求。使用部队装备部门每月要负责收集、汇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技术质量问题信息,总部机关每半年汇总一次信息。对大型复杂装备,相关军代局要督促并会同承制单位成立技术服务队,每两年走访一次装备使用部队,协助指导部队解决问题。
据介绍,去年在北京军区某部和兰州军区某部试点中,先后传递装备技术质量问题信息100余条,解决装备技术质量问题40余个,军工企业服务队开展技术服务200余人次,试点部队装备技术质量有了可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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