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否认利益输送等质疑
厦门钨业今日就媒体对公司是否参与江西大湖塘勘探开发、是否参与江西巨通管理、公司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公司与厦门三虹钨钼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存在同业竞争等事项提出的质疑进行回应澄清。
公告称,公司未参与报道所述江西大湖塘钨矿第三期,即规模勘探期工作。为协助公司提高原料保障能力,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指示其控股子公司(公司兄弟公司)厦门三虹从风险投资角度出发投资参与了大湖塘钨矿开发。
关于公司与江西巨通的关系及是否参与江西巨通管理,厦门钨业称,公司从未参与江西巨通管理,江西巨通目前董事会成员共九人,其中厦门三虹推荐三名,分别为公司董事长(同时也是厦门三虹董事长)刘同高、公司副总裁许火耀、厦门三虹总经理郭天煌担任董事,刘同高兼任江西巨通董事长,郭天煌兼任江西巨通总经理。报道所指的公司副总裁黄长庚在2011年2月后不再担任江西巨通董事。刘同高同时兼任厦门三虹、江西巨通董事长,许火耀兼任江西巨通董事并未违反上市高管人员任职管理规定。刘同高兼任江西巨通董事长,可以更好地推动大湖塘钨矿勘探开发,也有利于提高公司原料供应保障能力(目前江西巨通生产的钨精矿全部销售给公司)。
就公司是否存在利益输送事宜,厦门钨业称,经核实,公司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西巨通任何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厦门三虹、江西巨通任何股份。 公司除刘同高、许火耀在江西巨通董事会任职外,没有其他人员在江西巨通任职,也没有其他人员参与江西大湖塘勘探开发事宜。经核查,公司未直接或间接向厦门三虹及江西巨通提供任何资金用于大湖塘钨矿勘探。 经向厦门三虹了解,厦门三虹投资大湖塘钨矿及其他钨资源风险投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及股东增资。厦门三虹在2010年2月出资1.17亿元收购江西巨通30%股权后,截至2010年12月31日,总资产32,304万元、净资产25,727万元,其中货币资金为7,292万元。2011年,厦门三虹为解决资金问题进行了增资扩股,共募集资金11.75亿元,所有募集资金于2011年3月底全部到位,截至2011年12月31日,厦门三虹总资产179,104.93万元,净资产155,570.87万元。公司与厦门三虹、江西巨通的关联交易均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相关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公允的原则,未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公司在江西大湖塘钨矿勘探等事宜上与厦门三虹和江西巨通不存在利益输送现象。
关于公司与厦门三虹同业竞争事宜,厦门钨业称,厦门三虹目前有部分钨精矿销售业务,公司主要从事钨冶炼产品、钨粉末、硬质合金、钨钼丝材、新能源材料等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自产的钨精矿大部分用于后续加工(小部分根据所在地政府要求,按市场价销售给当地冶炼企业),在钨精矿销售方面不存在同业竞争。此外,公司及厦门三虹均涉足钨资源投资,但厦门三虹定位于风险投资。只要投资项目符合上市公司投资管理规范要求及监管要求,控股股东承诺优先由公司进行投资。因此厦门三虹与公司实质上不存在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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