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产业破“双反”要多策并举
美国商务部日前作出初裁,对中国出口美国的太阳能光伏组件产品,征收31%~250%的反倾销关税,这是迄今为止我国新能源行业被征收的最高关税。对于国内光伏企业来说,无疑是“屋漏偏逢连夜雨”。
在欧元区国家因为陷入债务危机被迫减少对光伏组件产品的财政补贴之后,美国已成为国内光伏企业庞大产能的消化地,而美国商务部的这个初裁结果,使得中国光伏产品在美国市场上的竞争力丧失。有业内人士预计,未来3至6个月,国内光伏厂商将会出现“关门潮”。
从国内光伏产业的发展路径来看,其一直是依赖出口。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国内光伏企业生产的产品98%出口,2%用于国内销售。因此,一旦出口受挫,全行业立刻陷入生存危机。
面对欧美各国对国内光伏企业的围追堵截,国内光伏企业可以考虑采取“国内外并举”的方式破解美国的“双反”。例如,根据美国商务部的初裁,国内光伏企业从大陆之外的地方进口电池片可以不受“双反”的约束,为此,可以从我国台湾地区的电池片生产厂家进口电池片再组装之后销往美国,同时,在美国对国内光伏企业实施“双反”之后,国内光伏企业也可以对美、韩两国出口中国的多晶硅原料提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其实,国内光伏企业要想避免出现“关门潮”,还需要把眼光转回国内。目前,国内经济增长对能源的需求十分迫切,石油的进口依存度超过65%。国内光伏企业在解决国内对于能源的新增需求上大有作为。
去年以来,国内很多光伏企业也看到了这一点,通过每度电1元的价格在西部光照充足的地方圈地建电厂。不过,依笔者看来,国内光伏企业在国内建设电厂的地址不应局限在西部,而应该是对电能有巨大需求的东部经济发达地区。虽然在东部地区建设成本较高,但东部经济发达,可以承受较高的电价。
当然,光伏企业要做到这一点,还要和电网等相关部门做好沟通,这个前景无疑是光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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