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稀土出口配额下发
2012年商务部已确认发放的稀土出口配额为22196吨,根据“下达数量约为企业全年应得配额量的80%”的原则,在待审核企业通过和未通过第三批环保核查两者情况下,2012年全年的稀土出口配额分别为27745吨和32065吨,与2011年30184吨相比减少8%或增加8%,考虑到2012年一季度稀土及其制品出口锐减35%,2012年下发的稀土出口配额显得相当充分,稀土出口配额价值不再。
2012年稀土出口配额发放出现了一个明显的变化,将轻稀土和中重稀土明确区分,分类发放,此举在于突出中重稀土的价值,目前国内中重稀土主要分布在江西和广东两个省份。
未来稀土企业生产必将受环保因素约束。截止补充配额发布日,仍有包括北方稀土龙头在内的四家企业未能通过环保审核,因此未能得到第一批出口配额,从此种安排来看,环保指标已成为稀土生产企业的重要管理指标。由于北方的稀土生产相对集中,且政策已经确定了包钢稀土为整合主体,而南方的稀土生产显得非常分散,且有相对多的偷采盗采,较难确定环保责任主体,因此我们预计,虽然稀土污染治理的过程错综复杂,但包钢稀土负责北方的稀土投入及治理,南方稀土治理更多由国家及地方政府牵头推进可能性更高。
预计本次稀土出口配额下发对相关上市公司包钢稀土、广晟有色影响有限。涉及稀土的主要上市公司中,广晟有色2012年获得的第一批稀土出口配额已经超过2011年全年出口配额量,因此在稀土外需降温情况下,广晟有色的配额已经相当充分;包钢稀土及其子公司内蒙古和发稀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由于环保审核未过关,仍未获得出口配额,但由于其另外两家子公司已经获得配额,且在配额价值归零的状况下,出口渠道相对通畅,因此我们预计对包钢稀土的影响也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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