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专营发票下月启用 难解“黑市化”困境
一直为外界关注的稀土专营发票启用一事终于明确。5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宣布,决定将稀土企业开具的发票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项目管理,而正式实施日期则被定为6月1日。
公告称,自2012年6月1日起,稀土企业必须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稀土企业专用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列出的稀土产品目录,需被纳入专营发票管理范围的包括稀土矿产品和稀土冶炼分离产品两大类共计368个品种,不过稀土金属产品并未涵盖其中。
而需为经营行为开具稀土专用发票的企业则被限定为“稀土企业”,即包括稀土矿生产企业和稀土冶炼分离等加工企业,而对具体应用稀土产品的下游如荧光灯具、陶瓷等企业则未被列入其中。
有主管部门曾希望稀土专用发票能协助政府对稀土产业上游进行整合监管,控制企业资质。而行业分析人士则认为发票的推广可能会导致稀土市场出现一定程度的“垄断”和供不应求的市场情况。
不过根据瑞道金属网的统计数据,至5月23日为止,稀土市场的成交依旧非常冷静,而多数稀土产品的价格也未因发票的推广而出现波动,依旧呈稳定状态。
另有行业人士认为,由于盗采和走私行动猖獗,稀土交易事实上已有黑市化迹象,专营发票的推广无法起到主管部门所希翼的政策效果。
5月初,工信部稀土办主任贾银松曾称,按照配额,2011年我国稀土的出口量应该是1.8万多吨,到实际出口到国外的数据却是3.6万吨,这意味着有一半稀土是走私出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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