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稀土产业整合明朗化
近日从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了解到,历时近一年,曾在全国稀土行业内引起广泛关注的内蒙古稀土上游企业整合淘汰工作进入尾声,35家被列入整合淘汰的企业中,13家纳入包钢稀土重组合作范围,18家实行补偿关闭,4家被淘汰关停。这标志着以包钢(集团)公司为主,我国北方轻稀土资源统一开采、统一选矿、统一冶炼分离、统一经营和管理的专营格局初步形成。
据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从去年5月份开始,内蒙古自治区对35家稀土上游企业展开整合淘汰工作,主要涉及稀土探矿企业,稀土矿石、尾矿和精矿采选企业,碳酸稀土、氯化稀土生产企业,稀土氧化物、化合物生产企业,稀土金属生产企业等。这5类企业均为初级原料加工型企业。整合淘汰采取重组合作、补偿关闭、淘汰关闭3种形式进行,对具有自治区级以上投资主管部门立项审批文件的稀土冶炼分离企业,由包钢(集团)公司与企业商谈重组合作;对有关盟市、旗县(市、区)立项审批的稀土冶炼分离企业,由包钢(集团)公司出资,内蒙古自治区将资金统筹分配到相关盟市,酌情予以补偿,使其关闭并退出稀土上游行业;对没有投资主管部门立项审批文件的稀土冶炼分离企业,进行淘汰关闭。
据了解,2011年5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下发稀土上游企业整合淘汰工作方案,要求在2011年6月底前实施完成,后因企业和政府间补偿标准严重分歧而一度陷入僵局。相关企业认为该方案制定粗糙,对于一些企业的特殊情况没有区别对待,补偿标准严重偏低。为此,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在2011年9月27日再次发文,完善细化方案并强力推进,要求对每个企业量身定做方案,但整合淘汰工作依旧艰难前行。之后又几经波折,随着政府补偿标准的提高和包钢稀土将原定只收编重组4家企业扩大为13家,整合淘汰工作终于取得突破性进展。
目前,对于被列入重组整合范围的13家企业,由包钢稀土正在积极启动重组工作;对于被列入补偿关闭的18家企业,包钢稀土已经支付5600余万元进行补偿;对淘汰关停的4家企业,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采取了拆除企业厂房及主要生产设施、断水断电、停止工商登记年检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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