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稀土并购遭遇环保“黑洞”
按照《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五矿集团、中国铝业公司、中色股份、包钢稀土等稀土业巨头今年要完成在全国稀土行业的布局,4月初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的成立正式为此事吹响号角。
与此同时,饱受环境破坏之苦的南方稀土各省市也纷纷提出各自的环保问题,其央企争夺最激烈的赣州一市就爆出了380亿元环境修复缺口。业内人士指出,地方政府此举是在告诉央企,必须明确未来的责任。
不过记者了解到,尽管目前稀土的环保成本足以抵消企业的产业利润,但央企整合的终极目标是垄断资源,“以价换量”保证高利润,此举与地方政府希望分享稀土高收益的目标并不一致。
央企“遇困”
5月7日,包钢稀土在其官网公布,拟出资8750万元,与江苏天彩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及其他三位自然人共同发起组建包钢天彩公司,建设年产4000吨节能灯用稀土三基色荧光粉项目,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5亿元。
在国内三基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的背景下,包钢稀土此举引起了行业争议,但对于其企业自身来说,正是稀土行业大整合下的必然之举,包钢稀土总经理张忠此前多次表示,要想深耕稀土下游产业,必须综合利用轻稀土和重稀土。三基粉的主要原料正是中重稀土。
在此前4天,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苏波到中国铝业公司调研中指出,希望中铝公司在稀土资源整合中发挥龙头作用,深化与地方政府合作,加快推进整合力度,在建成稀土集团方面取得新进展。
苏波的此表态被认为是确认中铝公司在稀土领域的龙头地位,此前,中铝已经决定追加52亿元开发广西稀土资源,地点选在贺州和崇左两地。而其竞争对手中色股份近期也已投资4.73亿元建设7000吨/年稀土分离项目。
就在稀土巨头们加紧在全国范围内排兵布阵,准备分享全国稀土矿产的时候,关于稀土环保欠账的话题不断被提及。4月9日在中国稀土行业协会成立大会上,工信部副部长苏波指出中国稀土环保治理的巨大黑洞,其中仅赣州一地的环境修复费用就达到380亿元。
对此,中投顾问冶金行业研究员安海轩表示,如果仅赣州一市的稀土环保欠账就高达380亿元,则全国的稀土环保欠账不会低于1000亿元,“这意味着稀土资源整合后弥补环保欠账将会是一笔很大的支出,这也将在一定程度上推高稀土价格。”
“地方政府此时抛出这个话题是在告诉即将进驻的央企,未来在获得稀土矿权收益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国内一位权威的稀土业界人士告诉记者,近乎天价的环境修复资金不可能由政府财政出,未来谁获得矿权都有义务尽此项责任。
全国摸底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近日在全国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表示,要以环保核查和清洁生产为重点,着力推进重点行业污染防治,全面开展稀土、制革、铅蓄电池和再生铅等重点行业环保核查,严格开展上市环保核查和后督察。
4月中下旬,国家42个部委组成的联合调研组在赣州经过6天的调研后,形成了一个环境报告。报告显示,稀土开采污染遍布赣州的18个县(市、区),涉及废弃稀土矿山302个,遗留的尾矿(废渣)达1.91亿吨,被破坏的山林面积达97.34平方公里,仅残留1.9亿吨废渣的治理就需70年。
记者从赣州市地矿局了解到,赣州市计划未来五年完成剩余全部废弃矿山复绿的基本表面治理,预计总投入费用缺口约26.39亿元。在此之前5年里,赣州市已经累计投入了近两亿元用于环境修复,资金来源于包括国家部委和省级主管部门。
江西省工信委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底江西省稀土企业实现利润65亿元,同比增长493%,即2010年江西稀土行业利润只有约15亿元。记者了解的数据显示,在2010年之前,中国稀土行业的产业规模也未超过300亿元人民币。
显然,以现在稀土行业的利润所得来反哺当地环境并不现实,而指望地方政府财政拿出钱来也无可能,受访的当地产业界人士比较一致的想法是从未来的稀土收益中获得资金,对环境进行长期的修复。
“2011年新的稀土污染物排放标准出台,如果要完全达标,每吨稀土的环保费用超过10万元,加上当年资源税涨幅达到10倍,完全按要求做的企业基本就赚不到什么钱了。”王仲山说。
王仲山向记者介绍,南方稀土的品位低,一般要开采2000吨的原矿才能分离出1吨的精矿,而四川的轻稀土矿则是每200吨分离1吨精矿,“就对地表的破坏量而言,江西是四川的10倍。”
利益分割
尽管高额的环保费用对每家单独的企业来说都难以承担,但到目前为止,有意角逐南方稀土的央企并没有后退的迹象。
实际上,早在10多年前,关于稀土矿山的修复问题已经受到关注,但鉴于当时南方稀土均价长期徘徊在每吨4万多元的低水平,加上大家的环保意识尚未加强,因此修复工作也未得到落实。
经过2011年至今的起起伏伏,南方稀土的均价稳定在每吨20万元左右,相对2000年涨了近5倍,随之而来的环保费用也骤增。当地一位已经离开稀土行业的商人刘军向记者表示,从2009年开始,地方政府开始以环保为名向企业收费,从销售额的10%一路攀升到50%。
中铝广西有色稀土开发有限公司的一位要求匿名的高管对记者表示,央企的进驻最低层面的意义是能保证达到新的《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与地方企业相比,央企最大的优势在于资金充足。
“央企的整合会配合国土部和工信部的开采指标进行,只要整个南方稀土的开采、冶炼都被控制在少数几家企业手中,开采指标就能得到落实了。”上述企业高管对记者表示,指标可控是保障企业利益的载体,而对于可能承担修复负担,他认为新的企业不可能对过去的欠账负全责。
而记者从业内了解到的普遍看法是,“以价换量”将成为央企未来经营稀土的战略,因为目前南方稀土开采的高成本直接来自于其矿产特性和生产工艺,按照从量计征资源税规则,每吨稀土精矿的税收取决于原矿的开采量,一旦控制精矿的产量,原矿的开采量化也会减少,其所承担的资源税也会相应降低。
该人士举例称,如果将现有的稀土产量减少一半,每吨20万元的价格就有望再翻一番,如此一来生产成本和资源税都会相应减少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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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子型稀土生产工艺对环境破坏程度对比
我国离子型稀土矿的生产开发,先后经历了三种根本不同的工艺技术,即池浸、堆浸和原地浸矿工艺,对矿山环境治理与生态环境保护状况差别显著不同。
池浸工艺问世于 20 世纪 70 年代初,稀土生产过程简述为“表土剥离—矿体开采—入池浸矿—回收浸液—尾矿排弃”。该工艺俗称“搬山运动”。因工艺操作简便,当时得到大范围的运用。
池浸工艺开采对矿区生态环境主要造成两方面的破坏,一是对地表植被的直接破坏。开采后的山头,植被和有效土层基本全部剥离,基岩裸露,植被荡然无存,自然恢复极其困难,容易造成矿区水土流失从而荒漠化。二是开采中产生的大量尾砂,大量占压土地对堆置场地原有生态系统造成破坏。
堆浸工艺始于 20 世纪 90 年代后期,其生产过程与池浸工艺基本相似,“表土剥离—矿体开采—筑坝堆浸—回收浸液”循环反复。该工艺因普遍采用大型机械采挖、装运,因而其生产规模较池浸要大。堆浸工艺对地表植被的直接破坏与池浸工艺一样,所占的堆场,仍然要占用大面积场地。
原地浸矿工艺是“八五”期间国家重点科技攻关成果,在不破坏矿体地表植被,不剥离表土开挖矿石的情况下,利用一系列浅井(浅槽)注液,浸矿液从天然埋藏条件下的非均质矿体中有选择性地溶解或交换并回收其中有用成分。其生产过程原则流程为:“原地打井—注液渗透—母液回收”。与池浸、堆浸工艺相比,有了本质上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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