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整合让麻栗坡全县人民都成了股东 其中钨矿区资源有30多平方公里
“物以稀为贵”,这是对市场经济最粗浅的认识,也是对优势资源最基本的概念。
当今时代,是一个资源短缺的时代,资源的不可再生性、不可替代性,决定了谁拥有资源,谁就能掌握发展的主动权。就县域经济而言,具备一定的资源优势,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发展经济的潜力和优势所在,也是招商引资的希望所在。
地处滇东南的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麻栗坡县,东南部与越南河江省的同文县、安明县、官坝县、渭川县、黄树皮县和省会河江市“五县一市”接壤,国境线长277公里,总人口27.8万人,全县国土面积2334平方公里,99.9%为山区,却是矿产资源丰富,矿种多样。目前,全县已探明的固体矿产有38种,已探明的金属矿产贮藏量达607.8万吨。
拥有丰富的资源后,是快马加鞭,大干快上,“多点开发、遍地开花”,还是,牢牢掌握资源主动权,管住不规范开采,将优势资源由理论上的优势变成了发展中的优势?
麻栗坡县钨矿区有30多平方公里,原有几十个矿业权。县委书记彭辉把当时的状况总结为“三乱四难”:
生产秩序乱。大小矿洞1000多口、选厂200多个,企业没有环保、土地等审批手续和设施,开采混乱,生态环境破坏严重。
治安形势乱。成千上万的“淘金者”引发的刑事治安案件、突发事件让管理部门疲于奔命。
群众思想乱。由于没有兼顾利益机制,群众私采盗采,土地撂荒,偷抢矿山资产,暴力对抗矿山整治。基层组织人心涣散,部分公职人员也私下非法参与挖矿。
安全监管难。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每年都发生多起矿难,死亡十几人。
税收征管难。一些矿主想方设法逃税,钨矿税收还不够矿山整治费用。
企业发展难。企业规模小,生产水平低,回收率低。政府依法行政难。矿山难管,企业难管,群众也不听管,相关部门多,谁都可以管,但谁都管不好。
2006年底,县里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整合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思路,决定引进一批实力强、善经营、懂管理的大集团、大企业落户麻栗坡,对资源型的招商引资向“选商选资”过渡,由“数量型引资”向“质量型引导”转变。
资源优势要转变为经济优势、发展优势,首要前提是要形成产业优势。因此,选择合作企业就显得非常关键。选得好、选得准,发展速度就可能会快一些,质量就会高一些。在资源性的产业选择上,要搞“比武招亲”,不搞“包办婚姻”,也不搞“拉郎配”,要让市场机制来选择。什么样的企业才是最好的、最优的,最现实的途径就是政府搭建平台,制定“游戏”规则,让不同的企业同台竞技、择优选取,通过“比武招亲”的方式,为“女儿”选择身体最壮、像貌最好、最踏实、最有本事的“姑爷”。
麻栗坡通过准确定位自身优势,依托县内钨矿资源,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比武竞争”方式,由随机选取的州县评审专家团无记名投票,开展选择性招商,让最具实力、拥有核心生产技术的企业拥有资源,引进福建紫金集团投资23亿元,成立了麻栗坡紫金钨业公司,收购了原来的企业资产,整合开发县内钨矿资源,初步实现了“优势资源向优势产业集中,优势产业向优势企业集中”,形成了公开、公平、公正招商的“麻栗坡模式”,得到了国家的肯定。
这是县委书记彭辉的最得意之作。他兴奋地告诉宾语的廉政空间,整合中主体确定过程中有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公证处公证,电视台现场直播,群众代表监督,专家和评审人员随机抽取,暗箱操作插不上手,推进了廉洁政府,阳光政府建设。
同时,有效规范了钨矿开发秩序,实现了矿业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整合企业对资源统一规划,综合利用,产业链延长。实现了矿区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
整合后矿区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下降了70%,突发事件基本没有发生。
群众得到实惠。采取矿区有偿管护、入股并优先分红等方式兼顾群众利益。县里将5100万的国有股权每年的收益全部用于改善矿区的民生和支持矿区发展。
根据麻栗坡县人民政府与麻栗坡紫金钨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钨矿资源整合协议规定,麻栗坡县人民政府所属的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麻栗坡紫金钨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股份(根据麻政复〔2009〕61号麻栗坡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开转让麻栗坡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紫金钨业公司部分产权的批复,10%的股份中转让股权49%,国有股权51%)。
为加强股份收益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股份收益的使用效益,积极推动县里的经济社会发展,使矿业经济真正造福全县群众,县人大常委会还专门制定了《麻栗坡县钨矿国有股份收益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
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县人民政府进行管理,并在银行开设专户对股份收益进行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户使用。股份收益由县委、县人民政府审批。
股份收益使用的原则是:
股权为民的原则。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麻栗坡紫金钨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的收益必须直接用于造福全县群众的项目,使矿业经济真正造福全县群众。
投向农村的原则。主要用于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农民增收项目,改善农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救助农村弱势群体,支持涉及全县重要的、覆盖群众面较大的基础性社会事业发展项目。
长期使用原则。根据与紫金集团签订的协议,股权及其收益永久不得转让、抵押,保证股权收益长久造福麻栗坡的广大群众。
限制使用范围原则。股权收益不得用于下列支出:1,县、乡镇机关单位的办公经费;2,学习考察经费;3,接待费用;4,车辆等设备购置;5,县、乡镇机关单位的基本建设支出。
公开公正原则。股权的收益、使用情况必须进行公开。
《办法》把股份收益使用范围限制在“奖教助学”:每年的股权收益部分的20%通过紫金奖教助学基金的方式用于奖教助学,其中的50%直接用于兑现当年的奖教助学,使更多的农村学生受益,用于矿区的奖教助学要占一半以上;另外的50%注入紫金奖教助学基金本金,不断扩大基金本金,更好更长久地通过奖教助学为群众办实事,办好教育,为经济社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支持矿区群众发展经济:钨矿国有股份收益的15%直接用于矿区农村,投向农民。
矿区弱势群众救助:钨矿国有股份收益的5%用于矿区弱势群众的救助,按比例分配到村小组,村委会根据村民的贫困程度统计公示后上报乡镇、县。
基层组织及和谐矿区建设:钨矿国有股份收益的20%用于基层组织建设以及和谐矿区建设,村委会占其中的20%、村小组占50%。乡镇政府必须在收到资金的20天内下拨到村,否则将扣减乡镇的行政经费作为处罚。
支持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钨矿国有股份收益的40%用于支持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在从麻栗坡返回昆明的途中,宾语的廉政空间收到了麻栗坡县委书记彭辉的一封手机短信:我提供给你们的材料中,有一份国有股权使用办法,是我在矿产资源开始整合时就亲自起草的。我想探索一种开发惠民的长效模式,不因领导的变更而改变。现在5100万的原始股,可以卖几个亿。想让它长久用之于民。尽管艰难,但做到了。
人人是股东,人人从中受益,这才是真正的造福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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