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所长为非法稀土矿报信被查
清远检察机关公布七宗商业贿赂案
清远市检察机关将商业贿赂犯罪作为今年查办案件重点之一,日前,清远市检察机关通报了自“三打两建”以来查获的7宗典型案件,截至目前,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37件37人。
据悉,最新披露的这7宗商业贿赂案,多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公职人员:
清远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科员吴强利用税务稽查的职务便利,为清远市伟华实业有限公司谋取非法利益,受贿130多万元。
陈健在任清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执法监察大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受贿34万元。
英德市粮食储备管理公司助理工程师张喜军利用工程监督的职务便利,受贿30万元。
佛冈县国土所长何道志等人不履行查禁非法稀土矿职责,在上级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前为非法矿点人员通风报信,虚报查处情况,包庇非法开采,造成国家稀土资源严重损失的玩忽职守案件,被省检察院列为四个查处保护伞渎职类典型案例之一。
清新县太平镇委副书记苏汝文,利用审批高产桂花鱼养殖基地建设基金的职务便利,受贿11万元。
阳山县公路局局长左元华、党支部书记王国根、副局长陈镜明等5人在公路工程建设中受贿300多万元。
免责声明:上文仅代表作者或发布者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并无义务对其原创性及内容加以证实。对本文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或图片)的真实性、完整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参考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本站制作、转载、同意会员发布上述内容仅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但不表明本站认可、同意或赞同其观点。上述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决策之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对上述内容有任何异议,请联系相关作者或与本站站长联系,本站将尽可能协助处理有关事宜。谢谢访问与合作! 中钨在线采集制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