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龙钼业:涉嫌未取得采矿权私自开采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于3月2日进行了IPO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的预披露,与该公司从事的稀有金属行业所能带来的炒作噱头相比,其财务表现却可以称乏味。因此在有色概念的大旗之下,该公司产品的实际用途与粗钢产量呈密切相关关系,而目前钢铁行业整体盈利现状却是有目共睹的。
从相关财务数据来看,公司在过往的三个会计年度内盈利增长能力并无显著优势,其中营业收入从2009年的171472.28万元增长到2011年的337431.92万元,复合增长率也仅为22.3%。与此相比,本报更关注的是企业原材料采购与消耗之间的差异。
根据新华龙招股说明书“主要无形资产情况”部分的信息披露,截止上市前该公司仅拥有一项采矿权,即子公司延边矿业所拥有的由吉林省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对应矿区面积0.6445平方公里、生产规模330万吨/年,且有效期自2011年3月至2026年3月。这也就意味着在2010年之前,新华龙公司尚未获得钼精矿采矿资格,则所需钼精矿将全部来自于外部采购。
此处需要备注说明的是,新华龙所需原材料钼精矿,与主要作为半成品并少部分直接出售的焙烧钼精矿并非一个概念,焙烧钼精矿是有钼精矿经焙烧后得到的、主要成分为三氧化钼的产品。
根据招股说明书“主要原材料消耗情况”部分披露信息,2010年该公司消耗钼精矿原材料成本金额为12.85亿元,占自产业务成本比重为72.43%,这势必对应着大宗钼精矿原材料采购,而且钼精矿应当是该公司最主要的原材料采购项目。
但是在招股说明书“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部分却披露,2010年前五大供应商中,没有一个是向新华龙公司专项供应钼精矿的,这明显不符合正常逻辑。
相反在2010年度采购的大宗商品却是焙烧钼精矿,其中仅排名第二位到第五位的供应商合计供应焙烧钼精矿金额就高达9亿元,远超过了同期焙烧钼精矿原材料消耗发生金额2.43亿元,显失合理性。
在这明显不符合财务逻辑的数据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对此业内人士认为,出现此种情况的可能只有两种,第一种就是新华龙在2010年未获得采矿权时,就已经擅自开采了钼精矿,以“解决”部分原材料来源。另外一种可能就是公司披露的采购信息存在差错。如果信批存在差错,那么就势必对应着原材料成本占比信息披露存在误导。
除此之外,新华龙钼业还存在着现金流量之谜以及高管人员薪酬过低,涉嫌利润操纵等谜团,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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