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被国务院确定为资源枯竭城市
近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第三批资源枯竭城市名单的通知》,大余县被确定为全国第三批资源枯竭城市。
据悉,这次获批资源枯竭城市的县,全国有5个,江西省只有大余县1个。今后该县将在宏观政策、项目建设、中央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等方面得到优惠和扶持。
大余县是我国最早发现黑钨矿、最早组织勘探、最早规模开采、地质研究成果最丰富的县,一直被誉为中国钨业的开山鼻祖和中国钨业发祥地。在为全市全省全国做出贡献的同时,面临资源逐步枯竭的严峻形势,多年来积累了诸多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经济结构失衡、失业人口较多、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基础设施损坏严重、地质灾害频发、维护社会稳定压力大、接续替代产业发展乏力等问题。为此,该县启动了资源枯竭城市申报工作,历时三年,在省、市相关部门的鼎力支持下,历经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多次评审、会签,最终被国务院批准为第三批资源枯竭城市。
第三批资源枯竭城市申报成功后,大余县将按照市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开展资源枯竭型城市(县)转型试点”的要求,认真开展转型试点工作,加大补勘找钨工作力度,把经济转型重点放在钨及有色金属深加工、新材料、新能源、新医药、旅游工业和精细化工等六大新型接替产业,不断培育现代农业,繁荣现代服务业。通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摆脱对矿产资源的过度依赖,昂首步入了转型跨越发展的新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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