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计划用8至10年初步构建“绿色矿山”格局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最新发布的《江西省发展绿色矿业创建绿色矿山工作指南》透露,这个省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一批示范试点绿色矿山创建工作,用8至10年时间初步构建起全省“绿色矿山”格局。
绿色矿山具有矿产资源利用集约化、开采方式科学化、生产工艺环保化、企业管理规范化、闭坑矿区生态化、企业社区和谐化的特点。按照指南要求,所开采矿山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对矿区及周边自然环境进行有效保护。同时,矿山开采、选冶、运输等各环节要达到清洁生产要求,废渣、废水、粉尘、噪声、震动五害达标排放。另外,矿区绿化覆盖率达到可绿化区域面积的70%以上,矿山开采过程中破坏的土地全面得到复垦利用,开采企业须建立矿山环境监测体系和矿山地质灾害防治预警监测系统。
江西省现有各类矿山企业5843个。矿业开发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但也给当地造成了较为严重的生态环境破坏和次生地质灾害。为此,江西国土部门从制度约束和资金保障入手,建立了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制度,初步构建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
目前,江西多数生产矿山企业已编制或正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并签署了保证金存储及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承诺。截至2011年11月,应缴存保证金的867个部、省发证矿山(经各级政府批准整合或技改矿山除外)中,有552个按规定存储了保证金,矿山存储率为63%;共存储保证金4.3亿元,占应存储额的46%。
免责声明:上文仅代表作者或发布者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并无义务对其原创性及内容加以证实。对本文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或图片)的真实性、完整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参考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本站制作、转载、同意会员发布上述内容仅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但不表明本站认可、同意或赞同其观点。上述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决策之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对上述内容有任何异议,请联系相关作者或与本站站长联系,本站将尽可能协助处理有关事宜。谢谢访问与合作! 中钨在线采集制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