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调整 又一次简单机械的伪改革
国家发改委的一位官员在一份文件上签了字。第二天下午,这份文件的内容正式对外公布,电价上调了。
这不是一次简单的电价上调:阶梯电价也正式开始实施,同时宣布将对电煤实施临时干预政策。国家发改委规定,2012年重点电煤价格涨幅最高不得超过2011年的5%;自2012年1月1日起,秦皇岛等港口市场电煤5500大卡每吨不得超过800元;铁路、公路市场电煤价格不得超过2011年4月底前的实际结算价格。
这是自2008年6月,国家发改委宣布对电煤实施价格临时干预措施以来,事隔两年后,第二次采取这样的措施。
此次上调电价,国家发改委选择的时机也颇为微妙。随着年底的临近,每年一次煤炭运需衔接会即将召开,电厂哀声一片,各处呼吁,请求上调电价。煤炭则像往年一样,在运需衔接会来临之前,开始为一轮“季节性上涨”积蓄力量。
这一次,中国煤电市场的裁决者决定提前出击。重点电煤价格涨幅受到控制,明年的市场电煤价格也被提前锁定到了2011年4月底的坐标上2011年4月发生的事情有:重点电煤合同刚刚尘埃落定,国家发改委正在进行全国的电煤价格大检查,同时发文要求不得随意上调煤价。这种背景下的市场电煤市场,由于政策口风偏紧,价格上涨明显乏力。
多年的煤电矛盾正在演变成一场赤裸裸的利益之争,入局者人人有份。煤老板想挣更多的钱,有了钱可以去炒楼,也可以去移民,或者多投几个不挣钱的煤制油项目;电厂不想让自己的账本更难看,能向自己的大老板国资委报个说得过去的业绩,同时也能更好地安排各种级别干部的年终奖;国家发改委则是一心想要一个天下太平、煤电油运的相安无事,以及一个一年到头都想尽力守住的CPI数据。
在此背景下国家发改委解决煤电矛盾的手段,已经变成了一个简单的机械运动调价,不行再调价。这多少有点类似于妇女和面,面多了加水,水多了加面,水供不上了,那就先不要加面了,用发改委的语言,这叫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解决煤电矛盾的措施,变成了一个机械的和面运动。对于具有“小国务院”之称的国家发改委来说,这实在是有点名不副实。既无意义可言,又无技术含量。
发改委此次还公布了阶梯电价的实施方案,这是自公布征求意见稿近一年之后,正式开始推出的电价改革措施之一。本次明确上调的电价是上网电价,这其实是在替电厂向电网公司要钱,或者分担电煤成本;阶梯电价的实施,则是为以后销售电价的变动打通了渠道。应当说,这是一个不小的进步。因为,无论是从能源节约还是从电力分配来说,阶梯电价都是合理和有效的办法之一。
如果阶梯电价的出台能够算作电价改革的一部分的话,这的确可以算作最近几年来,国家发改委在电价改革方面的一个进步之举。但是这样的措施距离解决煤电矛盾,仍然遥遥无期。煤电矛盾,根本上是电力体制改革长期滞后造成的,这已经基本上成为一种常识。但遗憾的是,多年过去后,我们仍在这一常识问题上打转。
需要的注意的是,从2005年宣布实施煤电联动最后又取消,到2008年开始露面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再到现在开始的阶梯电价,这些措施,基本上就是最近五六年来电价改革的所有作为。这些作为的一个共性是,改革后果的主要承受者是煤炭企业和普通居民。这意味着,我们的五六年来电价体制改革,一直在向下动刀。
但电价改革的根本却不在煤炭企业和普通居民,而是在于垄断得根本无法竞争的电网公司、电力集团和唯一具备电力价格调整权利的国家发改委。2002年2月,国务院发布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开篇便提出电力垄断经营的体制性缺陷,总体目标中更是将打破垄断放在第一位。具体到电价改革方面,其目标提到的诸如竞价上网、输配分开等,到目前为止几乎都还不见踪影。当然,这些已非国家发改委所能决策。
向下对市场和居民进行和面式的电价调整,向上对垄断电力集团则是无所作为。这样的电价改革实乃“伪改革”。中国式电煤困境,则成为这场“伪改革”的替罪羊。
可以预见,在改革仍不能迈出“向上”的第一步之前,无论国家发改委在煤电之间辗转腾挪的措施安排得多巧妙,其核心都只能是继续“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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