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力争消除铅锌等有色企业污染水源
11月3日,省政府召开的加强全省有色金属行业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新闻发布会透露:今年年底前关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的污染物排放企业。 据悉,到2015年,全省有色金属行业深加工产值占整个行业的比重从目前的25%增加到50%以上,重金属污染排放量大幅度下降,以2007年为基准,湘江流域下降50%,其他重点防控区下降15%,重金属环境风险和污染事故得到控制,安全隐患基本消除。 9月25日,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有色金属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省加快结构调整、推进"四化两型"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 批准的《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方案》的一件大事,也是迄今为止全国首个基于有色行业重金属污染防治而颁布的省政府文件。 《意见》就有色金属 产业环境准入作了相关规定,多种情况不予审批:对次氧化锌生产规模小于10000吨/年、氧化锌生产规模小于8000吨/年、硫酸锌生产规模小于 10000吨/年,和生产规模小于国家产业政策准入条件的铅、锌、铜冶炼以及铝、钨、锡、锑新改扩建等项目不予审批;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 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地区的有色金属新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不予审批;对非工业园区的有色金属新建项目原则上不予审批;对布局不合理、环境敏感区域 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不予审批。 此外,省政府要求,对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非法企业,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超标排放经停产治理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以及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或居民集中区达不到卫生防护区域要求的污染物排放企业,在2011年底前一律关闭。 《意见》还要求,2013年底前全面完成有色金属工业企业首轮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增强工业集聚度,将行业内排位前十位企业产值占整个行业比重提高到60%。来源:株洲日报
免责声明:上文仅代表作者或发布者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并无义务对其原创性及内容加以证实。对本文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或图片)的真实性、完整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参考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本站制作、转载、同意会员发布上述内容仅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但不表明本站认可、同意或赞同其观点。上述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决策之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对上述内容有任何异议,请联系相关作者或与本站站长联系,本站将尽可能协助处理有关事宜。谢谢访问与合作! 中钨在线采集制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