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生产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座谈会召开
为扎实推进稀土专项整治工作,2011年10月1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环境保护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安监总局联合召开全国稀土生产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座谈会。内蒙古、江西、四川、福建等16个稀土主产区省级工业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派员参加会议并讲话。
国家稀土办公室通报了全国稀土生产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有关省区汇报了本地区落实专项整治行动要求,查处和纠正无计划、超计划生产企业,落实环保和安全生产要求情况。会议交流了各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经验和做法,研究了下一步重点工作。与会同志一致认为,在前一阶段工作中,有关地区和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坚决纠正稀土企业无指令性计划或超计划指标生产行为,认真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要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巡视员、稀土办公室主任贾银松对稀土生产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坚决贯彻国务院要求,继续认真完成《关于开展全国稀土生产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1]352号)规定的各项工作。二是要加强监督检查,特别是对现有生产企业执行计划情况和是否存在收购非法开采矿产品行为进行检查并严肃查处。三是要加强流通企业的核查,坚决纠正买卖违法稀土矿产品、冶炼分离产品行为。四要落实环境、安全相关要求。五是要推动稀土行业兼并重组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尽快实现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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