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再蹈盲目建设潮 108县争食国家数十亿补贴
如果绿色能源示范县只重“摊大饼”,不重“补贴方式”,生物质能产业将面临“项目建成之时,就是项目搁浅之时”的尴尬。
是中国农村新能源利用的里程碑,还是大批新能源 “烂尾楼”项目?国家几十亿补贴正砸向首批108个绿色能源示范县,然而,在规模不断扩大、企业参与积极性不足、后续资金难以维系的现实之下,这一新能源项目补贴政策也许只能带来又一轮盲目扩建潮。
争食数十亿补贴
相比屡屡受宠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一直备受冷落,现在,生物质能将可能面临一次加速的机会。
在北京市延庆县张山营镇,坐落着140多户人家的后庙村。53岁的祁向荣每天三餐给家里的三口人做饭,一打开炉灶,旺红的火苗向上猛蹿,“一壶水,一袋烟的功夫就烧开了。”2007年至今,后庙村炊用的燃气不是人们常见的液化气罐,而是村里养牛厂的牛粪产生的沼气。
这种经过微生物发酵产生的名为“沼气”的可燃烧气体,是目前农村所提倡的废弃物循环使用,实现节能减排的有效途径之一。后庙村的这座沼气站日产沼气量200立方米,足够全村生火做饭。目前,延庆县已经建成类似沼气站28座。
这些沼气每立方米只需1.5元,“比起用液化气罐的日子,沼气火又大,还便宜。”祁向荣说。
2000年至今,中央财政累计投入248亿元支持发展农村沼气,至今年产约140亿立方米。不过,全国的沼气利用基本与后庙村类似——“自给自足、产销一体”。
变化起源于2011年4月,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和农业部三部委联合发布了《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绿县暂行办法》)。根据这一文件,每个入选“绿色能源示范县”的县市都将获得主要针对沼气发电、生物质气化以及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等项目的2500万的补贴。
如果按照“2015年建成200个绿色能源示范县”这一目标,生物质能产业可获得50亿元的补贴。2011年7月,首批108个绿色能源示范县中,包括北京延庆、江苏如东等在内的26个县的实施方案通过了三部委审查,这意味着,首批补助资金即将到位。
通过市场化和规模化的运作,《绿县暂行办法》期望,能够将农村的生物质能源的潜力释放出来。“将农村的生物质能源从自给自足转变为产业化,融入国家能源体系。”《绿县暂行办法》的起草人之一秦世平如此诠释。
距离后庙村几公里开外,是北京德清源的大型沼气发电厂。在那里,一个投资规模1.6亿的大型沼气站正在建设中,该项目正是“绿县”延庆申报的4个实施项目之一。一旦建成,延庆县十几年来所延续的“自给自足”的生物质能利用模式将被迅速改变。
两至三年内,包括后庙村在内的1万多户村民将由一家名为德清源的企业集中供气,使用剩余的沼气将由企业卖给电网,通过并网发电企业获得部分收益。
貌似简单的供应方式的转变,在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秦世平看来,却将成为“农村新能源利用史上一个的里程碑”。
建成之时就是搁浅之时
然而,要达成上述目标并非易事。一直以来,生物质能产业面临着“项目建成之时,就是项目搁浅之时”的尴尬。
自2006年11月,位于山东单县的第一个生物质发电项目落成至今,目前全国总计共有一百多个项目,二百多万千瓦发电规模。“我们过去很多是把资金分下去,由村镇自己去实施,很多项目是实施了,但难以持续运行,更多项目很可能就没有建好。”国家能源局主管新能源工作的一位官员坦言。
在各种可再生能源当中,生物质能的发展可谓一路艰难,它也是“十一五”期间唯一没有如期实现规划的新能源产业。
根据《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国家确定了“十一五”生物质发电、沼气年利用量等五个生物质能目标,然而和风能、太阳能的成倍式的增长相比,根据《中国能源报》数据统计,生物质能的上述五个发展目标有三个未完成:沼气利用量只完成了目标的70%,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只完成了1/2,非粮燃料乙醇则仅完成了既定目标的10%左右。
“发展路线不明确、商业模式不明确、目标不明确。”中国可再生能源协会生物质能专业委员会主任吴创之用了三个“不明确”总结生物质能发展的瓶颈所在。
针对这几个问题,《绿县暂行办法》试图给出回答。
不同于以往小打小闹式的发展,此次示范项目必须达到以下目标:新增绿色能源生产能力超过5万吨标准煤;新增绿色能源用户两万户及以上;畜禽粪便和农林废弃物能源化利用率提高10个百分点及以上;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如果按照此规模标准要求,这意味着,各个县的生物质能投资额将“至少一个亿”。对此,来自农村能源协会的王正元秘书长认为“有点高,实现起来比较困难”。
在南方周末记者拿到的一份《湖北鹤峰县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中,该县所申报的三个项目均超过700万,其中一个旨在并网发电的生物质气化供气发电项目投资额高达7719万。湖北鹤峰县发改局相关官员证实:这三个项目投资共计9385万,投资企业主体来自大唐新能源。
南方周末记者统计中发现,在26个通过三部委审查的县所申报的项目中,有8个项目,其单个项目总投资超过1亿。
虽然业内专家对此标准的设定仍存争议,但秦世平这样解释《绿县暂行办法》对于“规模化”的强调:“扩大项目的规模、增加项目对农村生活能源供应之外的产出,这样企业的主营收入、利润来源就来自工商企业,而非农民,从而实现真正的市场化。”
是否果真如此?从企业来看,这一期望的实现还很远。
撒胡椒面还是“好钢用在刀刃”上?
目前,后庙村的沼气站一旦出现了问题,一个电话打到延庆县农村能源办公室,就有专人前来维修,后期运营的巨大成本,已让延庆县苦不堪言。
“因为县财政资金紧张,后期运营这部分,村里肯定要贴钱——规模越大,贴的越多。”延庆县发改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关鑫对记者说。
对此,秦世平也证实,生物质能的投资成本和风电差不多,大概在8000元/千瓦时,但生物质能的运行成本几乎达到了8000元。
运营成本高的问题,也是沼气站发展至今,成为诸多“烂尾楼”的主要原因之一。新出台的《绿县暂行办法》并没有针对运营部分补贴,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并没有将“好钢用在刀刃”上。
“如果将补贴更明确地指向运营方或者用户,这样的补贴获得效果可能更明显。”德清源沼气发电站的运营公司——合力清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潘文智对南方周末记者说道。
按照《绿县暂行办法》的初衷,2500万补贴在提纯处理、储气以及输送管网建设环节,带动企业在保证村民使用新能源的同时,将多余的产量通过上网发电或者其他方式,实现企业赢利。
然而,在潘文智看来,这样的补贴方式非常“委婉”,且无法解决上网电价这一瓶颈。
目前,全国生物质能源发电享受统一的上网电价0.75元/千瓦时,对于这个价格,中国可再生能源协会生物质能专业委员会主任吴创之认为,在北方地区可以基本赢利,在南方则很难赢利。
即便是早在2009年竣工,并向华北电网送电的合力清源,也并未享受到这一价格,而是执行0.595/千瓦时的电价。“享受0.75/千瓦时的电价还有很多详细的技术规定。”潘文智说。
这也导致,德清源这一在2011年被列为“全球大型沼气发电技术示范工程”,目前仍然只是在“盈亏平衡”间运营。
德清源尚且如此,何谈其他项目。从目前《绿县暂行办法》的项目实施申报中来看,出现了两极现象:一方面是“不差钱”的能源巨头在“玩”,包括德清源、大唐新能源、武汉凯迪、华能以及中兴能源;另一方面,却根本不见企业踪影。以延庆为例,四个项目中有两个都由政府自筹资金。
“从用户端补贴,是欧美国家一贯扶持生物质能源发展的途径。”刘运权这位在美国曾从事多年能源研究的厦门大学能源研究院教授说道。
如果还是沿用造成诸多沼气“烂尾工程”的建设补贴方式,业界不禁担忧,此次补贴撬动的究竟是生物质能的加速发展,还是又一轮生物质能盲目扩建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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