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资讯   供应求购   钨的知识   人才招聘  生产设备   辅助材料   业界知识   繁體中文   英语語版   日本語版   论坛
钨报价:  硬质合金 高比重合金 三氧化钨 纯钨产品 钨铜产品 钨制品 钨矿类 钨粉末  难熔金属:       稀土  会员服务
新闻首页
国际资讯
国内资讯
会员新闻
钨业新闻
统计数据
粉末冶金
钨制品、军事与核能
中钨在线信息服务
供应求购
新闻搜索
相 关 文 章
财政部宣布在香港发行200亿元人民
三部委下发税收优惠政策 进一步支
财政部:2010年全国财政支出8.9万
财政部将动态监控地方债
美财政部:标普低估了美国的能力
财政部:部分有色产品出口退税率
财政部酝酿降低部分有色产品出口
财政部要求进一步公开基层财政专
热图新闻

世界上最大的泡沫不是人民
财政部将出台“房产证加名征税”详规
作者:supr    文章来源:网络转载    更新时间:2011-8-30 11:08:17

财政部将出台“房产证加名征税”详规


    要以人为本,既要考虑税理,也要考虑人情;地方财税部门将在财政部文件发布后开始征收

    婚前房产证加名征税究竟该不该征?如何征?财政部有望于本周发布详细文件。财新记者从财政部获悉,相关文件已起草完毕,正在走法定签发程序,尽量在本周出台

    8月23,南京市地税局通知契税征缴部门,要求对婚前房屋产权证加名行为征收契税,具体办法是按照房屋权属添加人的实际占有比例,折合成合理市场价,按照赠与类别征收3%的契税。而婚后共同房产加名不需缴纳契税。

    财政部官员解释说,对此类房屋权属变动情况征收契税,现行税法已有明确规定。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1997年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转移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契税。转移房屋权属行为包括房屋买卖、赠与和交换。其中,房屋权属赠与是指房屋所有者将其房屋无偿转让给受赠者的行为。

    财政部官员解释说,婚前房屋产权证加名,就是房屋权属部分转移,即以部分赠与征收契税,这个原则是已有的、明确的

    但是,具体到婚姻法司法解释带来的新情况,对此类房屋赠与行为征收契税,需考虑不要对纳税人造成太大的影响。财政部官员对财新记者说,在制定房产证加名征税政策时,要以人为本,既要考虑税理,也要考虑人情,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情况,将要出台的新政策,应该是方方面面都兼顾到了

    南京市地税局关于房产证加名征税的通知,起因于815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婚姻法解释()》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财政部官员称,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婚姻法司法解释(),财政部门事先也不知道,我们感到很突然。目前,其他部门出台新的政策解释或司法解释等,常常带动对税法需要做新的解释。

    财政部官员表示,根据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财政部有权解释条例,可以制定有关征税规定,也可制定一些免税规定。关于婚前房产证加名征税,地方财税部门将在财政部详细文件发布后执行。


免责声明:上文仅代表作者或发布者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并无义务对其原创性及内容加以证实。对本文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或图片)的真实性、完整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参考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本站制作、转载、同意会员发布上述内容仅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但不表明本站认可、同意或赞同其观点。上述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决策之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对上述内容有任何异议,请联系相关作者或与本站站长联系,本站将尽可能协助处理有关事宜。谢谢访问与合作!  中钨在线采集制作.


文章录入:su    责任编辑:su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合作伙伴
    中钨在线 中钨莆田公司 高比重网 中国钼网 硬质合金大全 中国钨丝网 中国飞镖网 钨合金镇纸网
    纯钨制品网 中国钨粉网 钨棒材 加热子网 钨合金航空工具 空间租赁 飞镖网购 钨钼百科
    聊天转盘 厦门市中医药促协会 金属报价 钨钢首饰 钨合金鱼坠 钨铜合金 飞镖商城 厦门中钨

    |加入收藏|关于钨协|联系我们|友情连接|网站招聘|网站业务|


    Copyright © 2000 - 2009 中国钨业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IE5.5以上版本浏览本站
    (本站信息仅提供参考,请注意投资风险!)
    本站部分内容属转载!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请来信告知,我们将会立即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