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10举措鼓励民企进战略新兴产业
路透16日消息---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称,将采取10大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进入战略新兴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资金等公共资源要对民营企业同等对待. 新华社周一晚间报导称,发改委下发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七大战略新兴产业包括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 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这也是中国十二五期间重点发展的领域. 发改委要求有关部门等清理规范现有针对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的准入条件,保障民营企业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政策制定. 支持民营企业提升创新能力、扶持科技成果产业化和市场示范应用、鼓励发展新型业态、引导民间资本设立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支持民营企业充分利用新型金融工具融资、鼓励开展国际合作、加强服务和引导. 根据意见,发改委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要求,加快清理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领域的准入条件,制定和完善项目审批等相关管理办法.除必须达到节能环保要求和按法律法规取得相关资质外,不得针对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在注册资本、投资金额、采购投标等方面设置门槛. 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资金等公共资源对民营企业同等对待方面,发改委要求,在安排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财政预算内投资等资金及协调调度其他公共资源时,要对民营企业与其他投资主体同等对待. 为保障相关政策制定,发改委要求,在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配套政策、发展规划时,应保障民营企业和相关协会代表参与,并要充分吸纳民营企业的意见和建议. 意见还就支持民营企业提升创新能力、扶持 科技成果产业化和市场示范应用等作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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