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证券代码:000612证券简称:焦作万方编号:2011-025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2011年8月10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则任。
重要提示
1、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焦作万方”)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873号文核准。
2、焦作万方本期发行面值80,000万元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8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本期债券评级为AA级;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201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为20.4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41亿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48.38%(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46.89%);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2010年、2009年和2008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1.16亿元、1.93亿元和3.33亿元,最近三年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为2.14亿元,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三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6.20%-6.70%,最终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在上述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在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固定不变;第三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将于2011年8月11日(T-1日)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将于2011年8月12日(T日)在《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5、利率上调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6、回售条款: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7、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8、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认购采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9、回拨机制:本期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分别为本期债券发行规模的6.25%和93.75%。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11 年8月12日(T日)当天网上发行结束后,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如网下最终认购不足,则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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