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民营电线电缆企业获益
广东省东莞市政府日前发出《关于申报2011年市民营企业新增增值税奖励资金的通知》,鼓励民营企业积极申报销售增值税,每个企业每年最高可奖励100万元。
《通知》说:根据《关于应对金融危机冲击、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东委办发〔2009〕9号)第二条"我市民营企业依法在国内销售其产品,按企业上年度在我市税务部门新增缴纳的销售环节增值税(新增额不低于100万元)给予10%的奖励,每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
《通知》说:此次奖励资金申报和评审工作由市经信局会同市国税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组织实施。凡是符合以下条件的民营企业都可以申报:
(一)在东莞市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年来没有发生过违法违纪行为的民营企业;
(二)依法在国内销售其产品,企业上年度(按税款所属期)在我市税务部门缴纳销售环节增值税新增额(不包括稽查查补和纳税
评估查补税款)不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
(三)企业必须在2009年1月1日或之前已在国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
据东莞线缆业内人士称,这项活动将使众多中小民营电线电缆企业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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