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光伏上网电价将全国统一
太阳能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昨天尘埃落定,将实行“全国统一价格”。国家发改委宣布,今年7月前核准建设、年底前建成投产且尚未定价的光伏项目,上网电价为1.15元人民币/千瓦时(含税);7月及以后核准的,及7月之前核准但截至年底仍未建成投产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除西藏仍执行每千瓦时1.15元的上网电价外,其余省(区、市)上网电价均按每千瓦时1元执行。 发改委表示,按照社会平均投资和运营成本,参考太阳能光伏电站招标价格,以及我国太阳能资源状况,对非招标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全国统一的标杆上网电价。今后,将根据投资成本变化、技术进步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此前,地方版的光伏上网电价方案纷纷出台。继青海、江苏之后,山东日前推出该省的光伏发电补贴方案:地面光伏并网电站2010年投产的补贴电价为1.7元/千瓦时,2011年投产的电价为1.4元/千瓦时,2012年投产的电价为1.2元/千瓦时。江苏省2011年上网电价为1.4元/千瓦时,而青海的光伏电价为1.15元/千瓦时。 业内人士表示,国家确定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将推动光伏产业有较大发展。此举的好处是明确了全国光伏上网的基准电价,在此基础上,地方政府可出台地方性的光伏上网电价补贴,补贴部分由地方政府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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