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协商WTO原材料出口判决 中方称要进行上诉
7月14日,中欧双方就剑拔弩张的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问题分别作出了缓和性表态,并就双边经贸的新协定、双向投资和高技术贸易等问题在第25届中欧混委会上交换了意见。
周四上午,中国商务部长陈德铭在与欧盟贸易委员德古赫特会晤后表示,不担心世界贸易组织(WTO)对中国限制稀土出口采取裁决措施。
“稀土问题还没有到要拿到WTO去讨论的层面。” 陈德铭表示,“我们(和欧盟)已经进行了有效的沟通。”
德古赫特也在欧盟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有信心与中方就此问题协商达成解决方案。“中方已经有迹象表明其将会在原材料出口政策上作调整,我认为他们已经意识到在出口和国内使用不能适用不同的政策。”
双方的表态均针对7月5日WTO公布的裁决。判决称中国对9种原材料(铝土、焦炭、萤石、镁、锰、硅铁、硅化碳、黄磷和锌等)实行的出口限制措施不符合WTO规则和中国入世时的承诺,违规措施包括征收出口税、出口配额,以及出口许可证系统。
德古赫特在当天新闻发布会上称,中方明确表态要进行上诉。路透社14日晚间也报道说,“中国表达了上诉的意图”。截止目前,中方尚未就是否上诉做出公开表态。
根据WTO争端解决规则,中国可在60天内提起上诉;若不进行上诉或上诉失败,中国需取消限制措施,否则将面临报复性措施。
欧盟等发达经济体将稀土等稀缺原材料供应视为战略利益,其次,此案判决会设定WTO对该领域治理的原则和方向使得该案受到了极度关注。欧盟当天发表声明对裁决表示欢迎,称裁决传达强烈信号,促使各方克制使用不公平的限制措施。
在稀土出口上,德古赫特表示希望能适用与WTO普通原料出口一致的规则。他在混委会上称中国应该更加提前公布稀土的进口配额,强调行业需要原料供给的可预期性。
当日,商务部网站公布,下达今年第二批稀土出口配额15738吨。商务部去年12月公布2011年首批稀土出口配额14446吨,较2010年第一批配额降低约11.4%。
独立金融评论员叶檀对本报预计说,中方可能会通过短期提高出口配额来满足欧盟所要求的库存预期作为临时协议。
“中国稀土出口乃至原材料出口的长期趋势一定是下降的,但不一定是用现在的行政命令。”叶檀建议中国采纳澳大利亚等国家采取的提高关税来提高出口成本进而减少出口量。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向本报记者表示,中国原材料产业已经开始加快提高高能耗、高污染产品和上述原料生产的环保、财税等门槛,以有效削减其产能。
梅新育说,即使我方最终败诉而不得不削减这些原料的出口限制,由于产能压缩,这类原料的出口量也不会增加多少。
除了有关WTO裁决问题,本次年度经贸会议涉及投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等热点问题。
欧盟是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中国已经成为欧盟增长最快的出口市场。2010年双边贸易额为4800亿美元,2011年1至6月,双边贸易同比增长21.3%,其中欧盟对中国出口增速比中国对欧出口增速快了13个百分点。
陈德铭说:“双方重点讨论了投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等问题,并有意在这些方面加强力量,扩大合作。双方商定要尽快启动中欧投资协定的谈判,欢迎双方企业到对方去扩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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