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恢复上市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公司2007年、2008年、2009年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于2010年4月9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现将公司为股票恢复上市采取措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通过加强生产经营管理,实现了2011年一季度盈利168.94万元,公司将继续把握市场机会,提高盈利能力。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二、2011年3月22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递交了恢复上市的书面申请及相关文件。2011年3月25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受理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函》(公司部函【2011】第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并要求公司补充提供相关材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正式受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后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核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公司补充提供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期限内。
三、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按照《关于同意受理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函》的要求制定相关方案,推进恢复上市进程,并补充提供相关材料。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恢复上市的信息披露工作。
若深圳证券交易所最终未核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股票在暂停上市期间,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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