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五大行11.5%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不变
针对部分媒体称银监会提高五家大型商业银行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银监会相关负责人26日表示,银监会对于五家大型商业银行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仍为11.5%,和此前表述并无变化。
2010年年报显示,截至2010年末,工商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为12.27%,农业银行为11.59%,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2.68%和12.58%,交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为12.36%,均高于监管机构提出的11.5%的资本充足率监管底线。分析人士表示,在完成本轮再融资后,五大银行的资本补充可以满足未来两年的业务发展,从目前情况看,商业银行短期内并无股权融资压力。
银监会相关人士指出,从审慎监管角度出发,今年初,银监会“腕骨”监管指标体系根据五家大型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分别提出了差异化的资本监管目标值和触发值,其中监管目标值均未低于11.5%的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
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去年底曾表示,未来考虑到逆周期资本管理需要以及大型银行的系统重要性特征,有必要适度提高对大型银行的资本监管要求。根据国际上新的监管动向,银监会提高了商业银行资本监管的标准,要求大型银行资本充足率要达到11.5%、中小银行要达到10%。
去年初,银监会建立了包括七大类13项指标的“腕骨”监管指标体系。一年实践期后,今年起银监会将在大型银行中按照“一行一策”、“一年一定” 方式率先推行。“腕骨”监管体系的七大类指标是:资本充足性、贷款质量、大额风险集中度、拨备覆盖、附属机构、流动性、案件防控,取七大项的英文首字母, 加上有限自由裁量共计八个方面,即为“腕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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