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调高“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指标
工信部公布“十二五”期间和今年工业节能减排四大约束性指标,明确201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量和用水量分别要比“十一五”末降低18%、18%以上和30%。
据证券时报3月29日报道, 工信部昨日公布了“十二五”期间和今年我国工业节能减排四大约束性指标。明确2015年我国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量和用水量分别要比“十一 五”末降低18%、18%以上和3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要提高到72%左右;明确今年这四项指标同比要分别降低4%、4%以上和7%左右以及提高 2.2个百分点。
工信部表示,正在组织编制的工业转型升级规划初步确定“十二五”时期拟采用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用水量、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及工业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和氨氮排放量等约束性指标。
据介绍,这些指标比去年底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初步确定的目标略有调整,除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之外,其他三项指标要求更高。
当时确定的是“力争201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比‘十一五’末均降低16%左右,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25%左右,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76%左右”。
“十二五”期间,工信部将采取四项措施促进节能环保低碳产业的发展。这四项措施包括:
围绕“十二五”期间国家节能减排、环境治理和绿色低碳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加强规划研究和指导,完善技术装备和产品标准体系;以技术为主线,发展一批需要研发、应用和推广的技术装备。
围绕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装备等重点行业需求,选择一批技术成熟、减排潜力大的节能环保和低碳技术,实施一批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
支持发展形成一批具有自主品牌、核心技术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的龙头企业和配套能力强的服务企业。
加快促进产业集聚,在有条件的领域和地区形成若干区位优势突出、集中度高的节能环保低碳园区和产业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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