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出台扶持政策引导推广节能服务产业
目前,有关“十二五”节能减排的规划还未发布,但我国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是没有悬念的,企业面临的节能减排压力也将加大。而节能减排要想取得进一步成效,则有赖于构建完整的节能减排产业体系,为各种类型的企业降低能耗、减少污染物排放提供服务。
上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一种基于市场的、全新的节能项目投资机制“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 ,简称EMC)在市场经济国家中逐步发展起来。所谓合同能源管理,即由节能服务公司(简称EMC公司)通过与生产企业(用能公司)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其提供包括能源审计、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节能量确认和保证等一整套节能服务,并从用能公司进行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
EMC公司的经营机制就是一种节能投资服务管理。用能公司见到节能效益后,EMC公司才与其共同分享节能成果。而用能公司不需要承担节能实施的资金、技术及风险,并且可以更快地降低能源成本,获得实施节能后带来的收益,合同结束后,节能设备将全部归用能企业所有。目前,基于这种机制运作、以盈利为直接目的的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在国外简称ESCO)的发展十分迅速,尤其是在美国、加拿大和欧洲一些国家,ESCO已发展成为一种新兴的节能产业。
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在上世纪90年代末被引进我国后,通过示范、引导和推广,节能服务产业迅速发展,服务范围已扩展到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多个领域。2009年,全国节能服务公司达502家,完成总产值580多亿元。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引入,大大促进了我国节能企业的发展,很多节能企业已由单纯的制造节能设备转变为节能投资。从先行国家的经验来看,合同能源管理从起步到发展壮大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引导,发展节能产业最终受惠的不仅是有关企业,而是整个社会,所以节能服务具有公共事业的性质,国家有必要在财政、税收等方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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