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投票权改革 中国份额暂居第6
华盛顿三月三日电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2008年进行的投票权改革方案3日正式生效。根据这个方案,中国在IMF的特别提款权(SDR)份额占3.72%,投票权占 3.55%,均居第六位。而根据尚未生效的2010年改革方案,中国的SDR比重升至6.39%,投票权跃居第三。
IMF总裁斯特劳斯-卡恩当天发表声明说:“实施这项改革反映了成员对加强IMF有效性、可靠性和合法性的承诺。”
根据2008年的改革方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54个成员的SDR份额得以增加,从而提高了中国、巴西、印度、俄罗斯等新兴经济体和低收入国家在IMF中的话语权。中国的份额一次增加了50%。
卡恩说,2008年的改革方案实施后,在IMF中份额居前十名的正是世界上经济规模最大的十个国家。
最新实施的IMF特别提款权份额和投票权前六名依次为:美国、日本、德国、英国、法国(英法并列)、中国。
根据2010年的进一步改革方案,IMF的SDR总份额翻番,并向新兴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多转移6%的份额。中国由此将跃居IMF投票权“第三把交椅”,仅次于美国和日本。
2010年的改革方案有待多数IMF成员批准后才能实施,多数国家同意在2012年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组织年会时完成这一程序。卡恩说,这将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65年来最根本的治理改革和有利于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的最大的代表权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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