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属污染肆虐 “家园保卫战”须出重拳
继前一段的“镉米”一度引起居民恐慌之后,来自2月22日《中国经济周刊》的一则消息又让人触目惊心:矿产资源滥挖滥采造成的农田重金属污染,每年污及1200万吨粮食,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而这些粮食,足以每年多养活4000多万人,如果这些粮食流入市场,后果将不堪设想。 面对泱泱大国13亿人的入“口”之食,只有“后果”须虑,当防,不允许有“如果”发生。1200万吨和200亿元,对大多数百姓而言,也许仅是个数字概念;但遭受了污染的粮食,实则与“毒食”无异,谁来确保不流入市场?又哪里还容许淡定地算账“足以多养活4000多万人”? 细细咀嚼之,这又是怎样一种无可躲避的悲哀?!据中科院论文资料显示:在我国,砷作为锡的伴生矿由于利用价值不高,70%以上都成了被废弃的尾矿。而砷的化合物,则是砒霜的主要成分。截至2008年,我国至少有116.7万吨的砷被散落在旷野中,任雨水冲刷,注入河流,渗进土壤。2001年,广西洪水冲垮了刁江上游的尾砂坝,导致下游万余亩农田有害元素最高超标246倍,农作物绝收,沿江河段鱼虾绝迹,“毒水”进入珠江水系,整个珠三角都因此“蒙难”,影响过亿人口,修复年限将超百年…… 毒地、“夺食”、殃及子孙后代的重金属污染已开始泛滥成灾;视而不见、置若罔闻的怪诞事例却在一天天上演:因关涉到“形象”、“面子”,上述实验结果仅 被作为科研“成果”在学术刊物上发表,长时间未能公诸大众传媒;因惧于担责,为力保“任期平安”、“官帽高翘”,相当一部分官员敷衍塞责;更主要的,我国 在矿业立法上严重滞后,至今尚未形成统一管理体制,造成政出多门、权责不清,来回“踢皮球”;而中央与地方权益分配的不同关注点和取舍,更是造成“上有政 策、下有对策”现象明里暗里发生! “靠山吃山”、“土里刨食”没错,但也须遵循科学、依循法律,合理、有度、秩序井然地进行;如果任由地方政府和企业、个人短视逐利,一哄而上,必然导致“占山为王”、“挖祖宗矿,断子孙路”的败家子行径出现。尤其作为民生之本的农田和关乎国家安全战略的粮食,更不容许遭受威胁。为 此,应该从国家层面,立即将矿业审批权把控起来,不允许地方政府再参股矿业企业“分羹”;建立起矿业开采的合理利益协调和分配机制,平衡各方诉求;大力推 广“植物修复法”,举全社会之力广泛培植、栽种号称“土壤清洁工”的蜈蚣草、竹柳等,运用大自然的力量吸收、中和重金属之毒。只有认真统起来、管起来,才有可能形成布控严密、滴水不漏的整治之策,全面呵护我们生于斯、长于斯的土地和江河。这个思路必须清晰坚定,系列举措必须令行禁止。 “民以食为天”。在瞩目、给力于“可持续发展”之前,请先凝视我们脚下的土地,关注下国人的生存之本吧。2010年,“全国环保专项行动”在14个省(区、市)确定了148个重金属重点监管区域,19个省(区、市)确定了1149家重点监管企业,取缔关闭重金属污染企业584家,整治力度和监管效应前所未有。今年截止目前,环保部牵头的《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编制工作基本完成,由国家设立的“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将对“无力的救赎”直接进行财政输血。 重金属污染农田、江河、家园,中国人何以找寻到自己的生存发展之路?人们有理由期待,这样的疑虑,当能获得现实而有力的解答。情势逼仄,退无可退,“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在民族生存危机和沉甸甸的历史责任面前,我们到了该“刀剑出鞘”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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