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价格攀升促“矿产国资委”显雏形
全球资源价格的攀升令中国决策层越来越关注矿产资源开发领域。但在中国,肩负寻找新资源的地质勘查行业却曾是市场化程度最低、发展最为缓慢的行业。 而新中国成立以来矿业发展很迅速,许多矿藏大多数都是由国家投资勘探发现的,其中相当一部分目前依旧在开采和生产。 “从事这些矿山的企业也多属国有独资企业,这些企业可能会面临上市或者其他融资问题,而在此之前,需要理清楚矿山的国有资产,以避免流失。”国土资源部中央地勘基金管理中心主任程利伟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 而中央地勘基金,这个最初只是为解决找矿资金问题而设立的机制,也成为矿业改革制度创新的产物。
不是纯粹的风险基金 记者:按照普遍意义上来解释,中央地勘基金是一种什么性质的基金? 程利伟:地勘基金这个概念的提出,最早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最初的目的是要解决“地质找矿资金何处来”这个问题。不过最近几年矿产资源领域的发展很迅速,已经使得资金不再成为一个问题,但我国的地质找矿工作依旧还有其他制约。 除了我国的市场经济不够完善,缺乏化解勘探投资风险的工具之外,主要问题就是地质勘查行业改革比较滞后,市场化程度缓慢。但另一方面,当前又需要在矿产资源领域取得一些突破,以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 2006年1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其中明确提出了国家建立地质勘查基金 (周转金)的宏观着眼点,便是用于重点矿种和重要成矿区 (带)的前期勘查,发挥财政对社会资金的引导作用,建立勘查投入良性循环机制,实现地质找矿重大突破。 在微观上,基金的三大作用在于降低勘查风险、衔接公益性和商业性地质工作、体现矿产资源领域的国家意志。 中央地勘基金目前由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共同负责管理与监督,两部共同组成中央地勘基金领导小组,徐绍史部长目前担任领导小组的组长,而副组长则由两个部委的两位副部长担任。 地勘基金本身,也在这一过程中经历了一个定位的变化。与其说这是一笔基金,不如说是一种新机制,是中国地质勘查行业投资体制改革的制度创新。 记者:中国地勘行业改革存在什么样的困难?基金的建立能发挥什么作用? 程利伟:地勘行业改革与地勘基金,应该说是两个不同的话题。地勘行业改革的难点就在于地勘单位如何走向市场。而地勘基金的意义,则是在目前的体制尚无法与市场完全对接的情况下,通过国家财政的拨款,来对社会资金进行引导作用,形成地质勘查投资的良性循环,促进地勘市场的繁荣发展。 当前从事地勘行业的人,属于原地质矿产部系统的就有42万人,其他有地质队伍的部门还有十几个,如石油、煤炭、冶金、有色、核工业等。全行业共有100多万人。 最初,地勘行业实行的是自上而下的纵向管理。所有经费由中央财政预算支出,再层层分解到基层。地勘队伍的找矿成果,通过国家计划部门无偿交给矿山企业。 自解放初开始,这一体制执行了50余年,直到1998年才被打破。当年地质矿产部与国家土地管理局等合并组建国土资源部,而各地的地勘队伍也被下放给地方,实行属地化管理。地勘行业从传统的纵向管理变成了横向管理,中央不再直接下达生产计划任务。但在通过与地方的协商中,中央政府承诺将在未来一段时期内,继续负担各地地勘队伍的基本经费,目前,这个时期尚没有结束时间表。 改革的难度非常大,但在这一过程中,仅靠社会的力量显然也是无法满足经济发展对资源的渴求的。 地勘行业的特点是高风险、高投入,目前地质找矿的风险为95%。也就是说,设定了100个找矿的目标区域,可能95个都找不到矿。此外,一个中等规模的矿产勘查项目,所需投资少则几百万,多则上亿。 成熟市场国家是通过矿产勘查资本市场来融资和化解风险,但中国现在显然做不到,地勘基金的特殊作用就在此。 基金通过独资及合作两种模式来引导社会资金进入这个高风险行业,在一定程度上扮演着国外矿产勘查资本市场的角色。而在退出机制上,则选在确定有矿后即通过出让权益退出,把后续的低风险、高收益勘查和开发让位于企业或者地勘单位。 地勘基金其实是一种国家财政投资机制的创新,既非一般意义上的投资基金,也不是纯粹的风险基金,应该说这是极富中国特色的制度设计,全世界独一无二。 记者:基金目前运转的状况如何? 程利伟:我们第一批项目实际在2006年底,基金管理中心尚未成立时便已启动。基金中心成立三年多来,已经开展野外施工的项目191项,发现煤、铀、金、铅锌等重要矿种的大中型矿产地44处。有的项目被中国地质学会评选为2009年度十大找矿成果。 你可以注意到我们的找矿风险是远低于此前所说的95%的,一方面是由于部分项目,如煤炭国家规划矿区项目,属于国家控制范围,基金的进入是为了体现国家意志,这类矿事实上勘探工作已经比较完备,风险比较低。 另一方面,就是我们衔接公益性和商业性地质工作的能力。公益性地质工作,实际上就是基础性地质工作,不能带来直接效益,但却能一定程度降低商业勘探的风险。过去受体制影响,公益性地质资料基本不对外公开。近几年国土资源部在大力推动信息公开,但需要有一个过程。 酝酿矿产资源管理局 记者:地勘基金管理中心的职责可能远不止基金这一块,未来的职能与规划是什么? 程利伟:中央地勘基金与中央地勘基金管理中心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前者只是管理中心的四项基本职能之一。按照中编办复字〔2007〕50号文的规定,基金管理中心四项职责:一是组织实施中央地勘基金投资项目的立项、监管、评审验收和成果处置;二是监督、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股权;三是申请登记中央地勘基金独资项目的矿业权;四是研究实施国家矿产资源战略储备制度。 这四块职能的划分,基本上涵盖了矿产资源领域的全部内容。基金本身的着眼点还是在引导和拉动商业性矿产勘查,落实地质找矿新机制方面,是矿产资源的领域继续开拓进取的部分。而第二及第三项职能,更多是对已有的矿产权属问题的处理。第四项矿产资源战略储备制度,则是重要的国家战略性工作。 这样的职能界定显然并不适合放在中央地勘基金管理中心这样一块牌子下面。事实上在向中编办报送方案的时候,有同志也提及过这一点,认为叫“矿产资源管理局”或“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之类的名称比较切实际一些。但目前中心的工作主要还是围绕着中央地勘基金而展开,管理中心的成立也不过三年左右,工作的推动需要一个过程,在“十二五”期间,中心的一块重要工作内容就是落实上述的职责。 记者:从“监督、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股权”这项的职能来看,基金管理中心有点类似矿产资源国资委的味道。 程利伟:这只是个比方。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的矿业发展很迅速,建国60年来发现的许多矿藏大多数都是由国家投资勘探发现的,其中相当一部分目前依旧在开采和生产。从事这些矿山的企业也多属国有独资企业。但市场发展的需要,这些企业可能也会面临上市或者其他融资问题,而在此之前,需要理清楚矿山的国有资产,以避免流失。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已经就此印发了 《中央地勘基金持有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折股股权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623号)。下一步将就全国范围内无偿占有国家出资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情况,以及按照规定应缴纳两权价款的企业情况进行调研。这部分资产情况的摸底工作还没有结束,说实话也非常复杂,但粗略看看规模还相当大。 记者:中心的职能里面还有矿产资源的战略储备工作,这一块的进展如何?好像发改委也在做类似的事情? 程利伟:我们做的矿产资源储备工作与发改委的完全是两回事,发改委的储备严格来说是矿产品的储备,一般储备的量比较少,多的也仅够几百天的消耗。与矿产品储备相比,矿产资源的储备量更大,但也多了道开采生产工序,更多着重于中长期储备。 这一方面具体的工作还尚待展开,基金管理中心正在推动矿产地储备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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