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长贷19个月虚高 监管层布控还款检查
近日,银监会相关部门发出通知要求非银行金融机构对截止到2010年12月底的中长期贷款进行全面自查,并提交相应的自查报告。
北京一位信托公司负责自查的人士表示,按单笔合同计算,信托公司1年期以上,财务公司3年期以上,金融租赁3年期以上,其合同金额1亿以上的单笔固贷和流动资金贷款全都在此次检查之列。
记者了解到,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检查只是监管层布控中长期贷款检查的冰山一角。一位接近银监会人士告诉记者,从去年底开始,银监会就已经启动了对整个辖内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的全面检查。
“尤其是商业银行中长期贷款已经19个月快速增长,央行的统计显示,2010年,全部金融机构人民币中长期贷款累计新增达6.17万亿元。2009年的9.59万亿新增贷款有很大一部分投向了‘铁公基’和融资平台贷,这里边存在大量的风险隐患。”他说。
严查还款方式
一位地方银监局人士告诉记者,由于近几个月以来,银行信贷出现难以控制的势头,而其中尤以中长期贷款增长的刚性特别强,所以,最近的监管工作集中在对商业银行信贷落实“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检查上。
记者了解到,对贷款检查除了贷前调查和受托支付之外,其中,对中长期贷款进行贷后跟踪和还款方式是此次检查的重点。
2010年12月6日,银监会发布《关于规范中长期贷款还款方式的通知》,要求包括非银机构在内的各机构要对包括平台贷款在内的中长期贷款还款方式进行统一规范,不得集中在贷款到期时偿还。
在禁止整贷整还的基础上,要求贷款人要综合考虑项目预期现金流和投资回收期等情况,合理确定还款方式,实行分期偿还,至少做到半年一次还本付息,鼓励有条件的中长期贷款做到按季还款。
一位大型商业银行风险部老总告诉记者,按照监管层要求,我们将大力推进中长期贷款合同整改工作,补签相关贷款差额补足协议,弥补还款资金缺口。
“对于新发放的非基础设施类的固定资产和项目贷款,要根据项目原概算和原定建设期、合理运营期,确定贷款期限以及科学的本息偿还方式,还本期限不得超过15年,原则上自项目建成投产起,每年至少两次偿还本金,利随本清。”她说。
而接近银监会人士告诉记者,按照高层的指示,收集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这两个月固贷和流贷的大合同副本,检查“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落实情况,检查还本条款的科学性,有问题的必须纠正。
本报获悉,在对贷款新规的实施方面,对工作不到位、成效不明显、未能限期达标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银监部门将研究对相应不到位贷款采取提高资本附加和增加拨备,与央行联合调减贷款规模,调整存款准备金率,直至限制市场准入、暂停相关业务、限制贷款发放等联动监管措施。
中长贷隐患
事实上,在近两年的信贷投放上,中长期贷款都占绝对“大头”。央行最近发布的2010年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显示,2010年全年,全部金 融机构人民币中长期贷款累计新增达6.17万亿元;在2009年全年人民币新增信贷9.59万亿元中,更有很大一部分投向了包括“铁公基”、房地产等领域 的中长期贷款。
接近监管部门人士指出,此前,受银行中长期贷款合同中 “整贷整还”条款的影响,贷款本金集中到期偿还的问题更使风险加剧累积。
“在修订原贷款合同中‘整借整还’等不科学条款,建成之后的项目贷款应立即进入还本期,而不再是搞常青贷款,整借整还。”他说。
目前,贷款中长期化趋势不断强化,中长期贷款同比增速连续19个月保持在30%以上,同期短期贷款增速则急剧下降到个位数乃至负数。
分行业看,中长期贷款在市政建设、房地产开发、火力发电、高速公路、港口、民航和高速铁路建设等领域大量沉淀。“这些行业负债率过高,非核心主 业整治远未到位,而银行收益率很低,风险议价能力十分有限,甚至出现巨额固定利率长期贷款的情况,开展这类领域的信贷业务应充分预估风险。”该人士称。
上述银监局人士表示,此次中长期贷款的检查主要还是内控,其目的在于保证信贷质量,提高信贷效率。他指出,中长期贷款的贷后管理,贷款资金流向及用途监控、资金回笼监控、风险分类及预警都是历次检查中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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