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确定2011有色金属等落后产能淘汰标准
据报道,近日,江西省工信委发出通知,明确2011年有色金属、炼钢、炼铁、焦炭等14个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标准。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在确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同时,明确具体措施,确保落后工艺及设备在今年9月30日前关停、主要设备在今年12月31日前拆除。 通知显示,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继续以有色金属、炼钢、炼铁、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焦炭、水泥、玻璃、造纸、酒精、味精、柠檬酸、纺织等行业为重点,其中主要行业的具体标准如下: 有色金属行业:淘汰100千安及以下电解铝小预焙槽;淘汰密闭鼓风炉、电炉、反射炉炼铜工艺及设备;淘汰采用烧结锅、烧结盘、简易高炉等落后方式炼铅工 艺及设备,淘汰未配套建设制酸及尾气吸收系统的烧结机炼铅工艺;淘汰采用马弗炉、马槽炉、横罐、小竖罐(单日单罐产量8吨以下)等进行焙烧、采用简易冷凝 设施进行收尘等落后方式炼锌或生产氧化锌制品的生产工艺及设备。 焦炭行业:淘汰炭化室高度4.3米以下的小机焦(3.2米及以上捣固焦炉除外)。 铁合金行业:淘汰6300千伏安以下矿热炉。 钢铁行业: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淘汰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电炉。 目前,江西11个设区市正按照上述重点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标准,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确定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和淘汰工艺及设备,并于1月31日前上报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及企业名单。
免责声明:上文仅代表作者或发布者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并无义务对其原创性及内容加以证实。对本文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或图片)的真实性、完整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参考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本站制作、转载、同意会员发布上述内容仅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但不表明本站认可、同意或赞同其观点。上述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决策之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对上述内容有任何异议,请联系相关作者或与本站站长联系,本站将尽可能协助处理有关事宜。谢谢访问与合作! 中钨在线采集制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