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被授予煤炭资源整合矿业权审批登记权
记者1月17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获悉,国土资源部日前正式复函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办理宁夏煤炭资源整合矿业权审批登记。这是继山西之后,国土部授予煤炭资源整合矿业权审批登记权的第二个省(区)。 按照国家规定,煤炭探矿权30平方公里以上、采矿权1亿吨以上(焦煤储量5000万吨以上)应由国家审批发证。为彻底解决宁东地区矿业权审批历史遗留问 题,加快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建设,2010年伊始,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以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为契机,积极争取国土资源部差别化政策,并组织精干班子,由厅 主要负责人带队,先后10余次向国土资源部汇报,陈述解决矿业权审批历史遗留问题的迫切性和必要性。日前,国土资源部正式复函,授权宁夏办理煤炭资源整合 矿业权审批登记手续。依据煤炭资源整合要求,我区被授权办理探矿权、采矿权58个,涉及煤炭资源储量141亿吨。 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尽快落实国土资源部授权意见,加快我区大型煤炭企业开发煤炭资源审批登记步伐,国土厅近期将调集力量,集中组织相关企业,在国土部授权范围内加紧办理审批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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