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亟待保护矿产资源
我在江西婺源进行歙砚田野调查多年,基本认同两个数据:一是歙砚原料龙尾石的价格,10年涨了10倍;一是最近10年龙尾石开采量,堪比过去的1000年。这两个干枯的数据,在现实生活中,代表着当地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首先是矿产资源的破坏。比如原本在特定季节用手工挖掘的子石,现在一律改做不分时间的、用大型的挖掘设备反复挖掘。比如因为市场的开发,对歙砚的需求量突然增大,大量优质的龙尾石被粗制滥造,成为低档的旅游纪念品,原本小众的需求,被做大做滥。然后是自然资源的破坏。由于大型挖掘设备不间断地挖掘,弱小的芙蓉溪和武溪很快就露出河床,挖掘出的废石随意堆砌,河道一片狼藉。几年前清澈见底的溪水,如今已经有了污染的迹象。最后是人文生态的破坏。婺源地处徽州,人文传统深厚,可随着市场经济渗透充分,当地历来淳朴的民风日益商业化,欺诈、赌博、偷盗等取之不义的事件时常发生。特别是在龙尾石买卖的过程中,因为涉及资金比较大,民间冲突不断——乡土的纯净,难保不被破坏。 龙尾石的形成,需要亿万年的漫长岁月,再加上从唐代开元年间开始,已经有了1200年的文化堆积,一旦破坏,不能恢复,就会造成无法挽回的资源浩劫。即使法律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当地百姓仍是有办法规避,惟恐落后地,争先采挖砚石。由于没有有效的控制和必要的远景规划,数十年下来,损失已经不可避免。所以,矿产资源的破坏是非常刚性的。自然资源的破坏和人文生态的破坏,虽然不那么明显,但后果更为严重。因为与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相联系的矿产的消失,不可避免地联系着乡土的破坏。假若真的某一天,没有了这些资源,乡土不在,歙砚的故乡将会变成怎样?我实在是无法想象。我甚至听过当地人说,与其拥有砚石矿,还不如是煤矿、石油矿呢,那样更容易发财!这着实使我吃惊。从矿产的破坏到乡土的破坏,其改变的速度,竟然要比快节奏的城市还要急速。未来怎样,不得不让人思考。 相似的变化,还有广东的端砚。在其原料端石产地的肇庆市,虽然政府实行了“封坑”,但是盗采不断,经常发生死伤事件。婺源和肇庆都是文化积淀厚重的地方,砚台也不是大众追逐的投资首选。在矿产和乡土问题上,两地的遭遇,还不是特别的糟糕。但我们看到这种急剧的价格涨幅与资源浩劫,在具有代表性的矿产资源上都有发生。比如新疆和田的和田玉,有报道称和田玉在10年间涨了10000倍。甚至还有在四五年内涨价万倍的,一种产自云南龙陵叫做“黄龙玉”的石头,就更加匪夷所思了。龙陵当地人流传一句话:“疯子买,疯子卖,还有疯子在等待。”这既是荒谬的掠夺逻辑,又是真实的疯癫生活。没有了矿产,没有了乡土,这些原本充满人文差异的不同区域,又会与其他地区有什么区别?我们很难对此有所期待。 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活态的、有可能即将逝去的生存方式,是在我们身边发生、行进中的历史。对它的保护,就是要保护受到现代文明冲击的,却适应本土生态、孕育巨大能量、并且可能最终提供解决方案的生存智慧。它应该是暂时的文化遗产、长久的精神资产。我们现在的保护重点,是保护技艺,保护人对人的传承。这无疑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是不容争议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背后,同样有其物质基础以及更为广阔的人文基础。这些也需要悉心呵护。否则,要么就是缺乏实证、空口无凭,要么就是光有技艺,没有施展的空间。以歙砚资源为例,提及的矿产和乡土的保护,根基就是生存方式的保护——保护生存方式的物质和保护生存方式的理念,也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立体保护。 经历了这么多年的开发,我们还是有些许珍贵遗产存留,迫切需要保护。应该唾弃那种一味只顾经济利益,破坏了矿产,再破坏乡土的行为。在这个问题上,政府和百姓都有责任和义务。理想的全球文明,是多元和多态的,不是一元和独态的。我们不仅要珍惜身边的一草一木,还要爱护心灵间的万水千山。让每一个人与自然、社会和他人和谐相处,心灵健美,这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最终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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