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完成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提交工作
8月18日消息 根据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全国项目办《关于做好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修改和提交的通知》(矿核办发[2010]49号)的要求,2010年7 月30日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派专人赴北京,向全国项目办提交了全市矿业权实地核查纸质成果和数据成果,其中包括20个探矿权、398个采矿权,文 件总大小共计0.96GB。 经全国项目办组织专家对报告和数据进行复检,认为天津市提交的矿业权实地核查纸质资料内容全面,材料齐全;市级矿业权实地核查数据库准确可靠,图件规范,符合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提交要求,予以接收,并出具了验收合格的证明书。天津市按照要求对成果报告进行了正式装订,并于8月16日提交全国项目办,成为第3家完成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提交工作的省份。至此,天津市全面完成了全市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全国项目办将于近日正式批复验收委员会意见,批准该报告。 据悉,全国已有山东、浙江、湖北、黑龙江、宁夏、陕西、福建、天津、上海、重庆、安徽、云南、广东、江苏、新疆、北京、贵州、甘肃、河北、吉林、江西、海南、内蒙古、湖南、河南、辽宁、四川27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先后向全国项目办提交了成果,经复核合格。其中浙江、福建、天津已经提交了最终成果报告,项目办印发了正式的批复意见,其他省(区、市)的最终报告在提交中,全国项目办在收到最终成果报告后印发批复意见。各省(区、市)在接到全国项目办的批复意见后,应尽快向国土资源部行文正式报告全面完成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
免责声明:上文仅代表作者或发布者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并无义务对其原创性及内容加以证实。对本文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或图片)的真实性、完整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参考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本站制作、转载、同意会员发布上述内容仅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但不表明本站认可、同意或赞同其观点。上述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决策之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对上述内容有任何异议,请联系相关作者或与本站站长联系,本站将尽可能协助处理有关事宜。谢谢访问与合作! 中钨在线采集制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