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将对技术出口给予贴息支持
中国财政部周四称,将对2010年度技术出口给予贴息支持,以推动技术出口快速增长.申请贴息的技术出口年收汇额需在10万美元以上,同一企业最高支持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刊登在财政部网站的通知称,贴息支持的技术是指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专有技术转让或许可、技术服务、软件技术及相关信息服务出口.
通知称,申请单位需是商务部颁发的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上的供方企业或是在商务部"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过2009年实际出口额的软件及相关信息服务出口企业.申请贴息的技术出口需在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银行出具的收汇凭证. 同时,申请单位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财政部和商务部将在年度贴息资金总额内确定贴息系数,核定贴息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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