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大幅提高差别电价加价标准
5月4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通知中写到,各地可在国家规定基础上,按照规定程序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大幅提高差别电价加价标准。
中国自2004年6月以来,将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等6个高耗能产业的企业区分淘汰类、限制类、允许和鼓励类并试行差别电价 政策,即对这三类企业的用电执行相对较高的销售电价。2006年9月,国家发改委将差别电价实施范围扩大到8个行业,同时提高了差别电价的加价标准。 2007年做出政策调整,差别电价增加的电费收入全额上缴地方国库;取消国家对高耗能企业电价优惠政策,立即停止执行各地自行出台的对高耗能企业的优惠电 价政策;差别电价政策落实情况与电力规划、大用户直购电试点挂钩。
今年是“十一五”收官之年,但一季度单位GDP能耗却处于上升态势,过去四年,单位GDP能耗累积下降14.38%,距离20%的目标仍有加大 差距,并且据新华社报道,一些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快速增长,一些淘汰的落后产能也在死灰复燃。基于这个原因考虑,国务院此次出重拳,确保节能减排目标的实 现,而提出大幅提高差别电价标准是众多政策之一。
东方证券分析指出,国务院再次提出差别电价,执行力度趋严,体现国家对于“十一五”节能减排指标完成的重视,极有可能在今年接下来的时间里继续 出台相关严厉政策措施。全年用电量增速预估9.5%。此前国家电监会公开的一份报告预计,据目前高耗能行业发展形势,电力生产弹性还会有所提高,约为1左 右,预测生产用电增速将在9.5-10%。全社会用电量4039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39%。产业用电35221亿千瓦时,增速为10%。
促进社会节约能源也在方案之内,4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要求推行居民用电阶梯管理。据了解,中国拟推动的阶梯式电价改革将居民用电分为三个阶梯,分别是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正常家庭生活用电和奢侈型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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