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我国暂停钨、锑、稀土开采申请
3月17日消息 2011年6月30日前,国土部原则上暂停受理新的钨矿、锑矿和稀土矿勘查、开采登记申请。 国土部日前下发《2010年钨矿锑矿和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继续对三种矿产实行开采总量控制。通知指出,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实行有计划开采,以保护和合理利用我国优势的矿产资源。2011年6月30日前,除国务院批准的重点项目及符合中央区域经济扶持政策等4种情况外,暂停受理新的钨、锑和稀土矿勘查、开采登记申请。 作为《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确定的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我国钨、锑和稀土矿的储量和产量均居世界第一,在国际市场上的地位举足轻重。为保护优势矿产资源,2007年,我国稀土生产计划由指导性调整为指令性,严控开采。尽管如此,2008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导致世界矿产品需求下降,上述产品的价格还是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业内人士分析,尽管价格下跌趋势在2009年得到控制,但如果就此放开采量,价格下跌将削弱我国优势矿产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但记者注意到,与2009年相比,上述矿种的控制性指标有不同程度的上调。其中2010年全国钨精矿(三氧化钨含量65%)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80000吨,主采指标66480吨,综合利用指标13520吨。锑矿(金属量)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100000吨,下达各省(区)锑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69520吨,综合利用30480吨暂不下达各省(区)。稀土矿(稀土氧化物REO)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89200吨,其中轻稀土77000吨,中重稀土12200吨。 国土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调指标主要是考虑到今年经济形势整体好于去年,市场需求量有所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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