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为中国企业提供优惠政策叠加优势
12月8日消息 多位专家在8日上午于广州举行的中国(广东)-东盟经贸合作论坛上表示,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成将为中国企业提供优惠政策叠加优势,中国企业享受的政策优惠可从一国延伸到整个自贸区,甚至延伸到日本、韩国等更多国家和地区。
据商务部国际司商务参赞、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贸易谈判委员会中方谈判代表张克宁介绍,2008年,中国自东盟进口受惠货物61亿美元,为企业优惠税款36亿元人民币。中国企业申领18.4万份中国-东盟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向东盟出口受惠货物51亿美元。
随着自贸区宣传力度加大和税率进一步降低,更多企业将享受到自贸区带来的优惠。张克宁建议,企业要了解东盟国家与其他国家签署的自贸区协议和其他优惠贸易安排及其规则,争取多个优惠政策的叠加,把中国东盟的优惠政策延伸到其他的国家和地区,从而获得更大的回旋空间。
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中方常务秘书长许宁宁解释说,在中国-东盟自贸区的一国设厂,其产品可销往无关税的其他10个国家。东盟已经与日本、韩国、印度等国家签订自贸区协定,中国企业在东盟投资生产的产品还将可享受东盟与这些国家的自贸区优惠关税待遇,从而销往更广阔的国际市场。 许宁宁举例说,新加坡是世界着名的贸易中心之一,中国企业可以通过与新加坡企业的合作将产品销往更广的国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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