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年底出台
《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年底出台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经国务院批准颁布实施了《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现将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落实情况及实施效果通报如下: 一、《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落实情况 《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主要围绕依托重点工程、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基础配套水平、转变发展方式、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等调整和振兴目标,提出了四大重点任务和10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正积极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贯彻落实调整振兴规划,抓紧制定各项政策措施。《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共有9项实施细则需要制定,增值税转型、实施技术改造专项、农机具购置补贴、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调整进口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税收优惠政策等5项政策已经出台,还有4项实施细则正在制定中。这里,着重介绍以下几项政策的落实情况。 (一)调整进口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税收优惠政策 2009年8月20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09〕55号),决定从2009年7月1日起,对国内企业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而确有必要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同时,取消相应整机和成套设备的进口免税政策。我部制定了具体工作程序,已启动相关工作。 (二)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工作 我部与发展改革委制定发布了《装备制造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投资方向》,今年联合审核通过的地方和中央企业装备制造类技术改造项目361项,总投资958亿元,安排贴息75亿元。这些项目涵盖了高档数控机床、基础零部件、能源装备、铁路及轨道交通、农用机械等重要领域。装备类中小企业技改投资计划也已完成审查。 (三)制订鼓励使用国产首台(套)装备实施细则 我部作为参加部门,主动配合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了《鼓励使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和示范项目实施办法》,明确了首台(套)装备的认定、试验示范项目申报与确认、用户奖励程序、落实补贴资金渠道等内容。我们已于8月底联合发展改革委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有关方面意见,正在抓紧推动政策的出台。 (四)支持装备产品出口政策 配合财政部,提高了部分机电产品的出口退税率,鼓励和支持装备产品出口;正在配合商务部开展支持装备产品出口政策的研究工作。
(五)研究制订基础装备和基础部件税收扶持政策 这项政策主要是考虑从1994开始实施的铸件、锻件、模具、数控机床产品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已于2008年12月31日停止,2009年起全部适用增值税转型政策。根据基础装备和基础部件实际发展情况,我们提出将铸件、锻件、模具等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调整为设立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目前还在同财政部共同调查和研究。同时,为贯彻提升四大配套产品水平夯实产业发展基础的重点任务,我们正在组织行业协会和专家制定《基础件专项实施方案》。
(六)加快实施科技重大专项 为发挥科技支撑作用,我部加快组织“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科技重大专项的实施进度。课题已经三部委综合平衡后批准正式立项,并通过了财政部课题经费预算审查。这些课题涉及27个省市区的318家单位,经费投入72.71亿元(国拨16.23亿元,地方配套及企业自筹56.48亿元)。 (七)推进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创新 按照做强做大装备制造业的要求,我部制定了《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创新指导目录》,提出了19个重点领域自主创新产品及关键技术,正协调有关部门拟联合发布;同时,我部会同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能源局组建了大型铸锻件自主化协调推进小组,推动大型铸锻件自主化。 二、《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效果 今年以来,在中央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的积极作用下,装备工业企稳向好势头日趋明显,调整振兴规划的政策支持效果已逐步显现。主要表现为: 一是总体实现平稳较快增长。今年前三季度,规模以上装备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2%,其中7、8、9月份同比分别增长15.9%、16.1%、16.8%。 二是经济效益稳步回升。1-8月,装备工业实现利润总额同比增长8.06%。其中,1~2月同比下降24.32%,1~5月同比下降6.31%。 三是税收优惠政策有效减轻了企业成本压力。通过提高部分机电产品的出口退税率,调整进口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税收优惠政策,对减轻企业的成本压力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是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1~8月,装备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为38.9%,高于全国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速5.9个百分点。从投资构成看,装备工业改扩建项目的投资远快于新建项目的投资增速,表明企业更加重视加强技术改造。同时,由于今年开始实行增值税转型,企业在投资中购置新设备的比重有所提高。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抓紧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尚未出台的4项实施细则,要加快协调,确保年底前全部出台;对已出台的政策措施,要密切跟踪评估实施效果,及时调整和补充完善;同时,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和行业发展需要,及时加强储备性政策的研究制定。 (二)进一步加强技术改造工作。加快实施投资计划内技术改造项目,跟踪检查项目执行情况,确保取得投资效益;根据行业发展需求,提出明年技术改造的方向和重点,做好项目储备,完善重点项目库;加快建立推进技术改造的长效机制。 (三)重点抓好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尽快出台《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和示范项目实施办法》和《投资项目设备评估管理办法》,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创造良好环境;按照温家宝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上提出的“做强做大装备制造业”的总体要求,研究制定《做强做大装备制造业行动纲要》,发布《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创新指导目录》,明确推进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的方向和重点任务;抓紧与有关部门协调,争取在装备发展发展基金政策上取得突破,加快推进大型铸锻件、基础零部件自主化专项工程的实施。 (四)加快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尽快出台加快推进装备制造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增强政策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努力消除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的政策障碍。制定促进风电设备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防止产能过剩。
(五)抓好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综合考虑市场需求和支撑条件,我们初步考虑选择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海洋工程装备、通用飞机和支线飞机、高速轨道交通设备、高性能船舶等作为新兴支柱产业培育的重点领域。研究制定《节能和新能源汽车行动计划》,发布《海洋工程装备科研项目指南》和《新船型开发科研项目指南》,制定通用飞机和支线飞机产业化扶持政策。通过制定发展政策,依靠技术进步,创造新的市场需求,培育新的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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